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S0001-0205-2015-00206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5年05月13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驻政办〔2015〕54号 关 键 词: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5年全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5月7日         2015年全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5〕4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5〕38号)要求,现就2015年全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依法行政总体部署和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推进年”工作要求,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创新行政执法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营造公平公正和谐有序的经济发展环境,持续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努力实现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全覆盖。二、目标任务(一)完善行政指导制度,确保指导效果。在2014年重点领域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全面开展行政指导工作,并把行政指导纳入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全过程,通过非强制性、灵活多样的方式,引导行政相对人主动配合,自觉遵法守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认真落实《河南省行政指导工作规范》等相关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行政指导工作规范, 完善行政指导法律文书。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在5月底前制定出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10月底前完成《行政指导案例选编》编写工作,认真组织本地本部门执法人员学习选编内容,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指导的能力和水平。(二)做好行政调解,化解争议纠纷。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重点在公安、医疗、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推广行政调解。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在7月底前制定出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同时,充分认识行政调解的重要作用,提供必要条件,促进工作有效开展,积极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形成调解工作合力。(三)推广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经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全面推广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综合执法经验,在全市五个县区已获省政府批准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法局基础上,积极推动尚未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的县区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各县区要在城市管理领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中取得新进展、新突破,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持续抓好城市管理领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督促指导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城管论坛、城管执法案卷大家评、星级执法队伍创建等活动,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服务水平。市政府每半年、县区政府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城管论坛”、“城管执法案卷大家评”、“星级执法队伍创建”等城市管理执法经验交流活动。(四)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执法调研。深入开展基层行政执法调研,转变工作作风,转换工作思路,多到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多到反映强烈、执法环境差的地方去,摸清基层执法现状,了解基层行政执法实际,认真总结基层执法经验教训,分析基层开展服务型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主要矛盾,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为持续提升基层执法水平打好基础。各县(区)政府每半年、市政府各部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扎实有效的执法调研活动。(五)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强化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教育,把服务型行政执法相关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学法、依法行政培训月活动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指导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促进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市政府确定今年10月份为“服务型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月”,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2015年全省换发行政执法证件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和培训, 采取骨干培训、分级培训等方式,扎实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月”活动,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内在素质,提升执法队伍整体水平,切实防止行政执法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等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事情发生。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省、市政府有关整体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要求,把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要积极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照薄弱环节,加强调研指导,细化工作措施,及时解决问题。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推广行政指导案例等形式,有效推进本地本部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二)抓好宣传学习。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5〕38号)和本《实施方案》作为2015年度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搞好专题学习,确保省、市政府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落实到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微博、微视频、手机报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要拓展宣传渠道,及时向社会公众宣传报道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动态、典型事例等,形成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注重典型带动。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积极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抓好典型建设工作,通过典型带动和示范引领,扩大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覆盖面。市政府确定泌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遂平县地方税务局、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市公安局治安出入境管理支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驿城分局新华工商所、确山县烟草专卖局李新店市场监管稽查中队等单位为市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定期组织开展典型观摩和经验交流,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服务型执法工作经验。各县(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选取3—5个所属行政执法部门(机构)作为培育对象,通过业务指导,督导帮带,提高示范单位的执法水平,提高和扩大示范效应,并确保全年至少开展两次以上典型观摩、经验交流活动,促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创经验、出成效。各地各部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以实施行政指导、行政调解、行政合同等非强制行政行为为主要内容的学习观摩活动,交流经验,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的全面提升。(四)加强督导检查。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将重点考核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推进情况,以考核促先进、带中间、帮后进,确保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整体推进。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继续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要及时给予表扬;对行动迟缓、推进不力的,要坚决予以通报批评;对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发生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行为粗暴等行为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各级法制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指导、协调和监督作用,切实抓好方案落实,确保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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