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红十字会关于开展2015年博爱在天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S0001-0205-2015-00236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5年05月15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红十字会关于开展2015年博爱在天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驻政办〔2015〕56号 关 键 词: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了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关爱民生,惠及弱势,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红十字会关于开展2015年“博爱在天中”活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5月13日      驻马店市红十字会关于开展2015年“博爱在天中”活动的实 施 方 案 为了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政府人道救助领域的助手作用,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规定和我市弱势群体的现状,市红十字会联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文明委、市总工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教体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残联、驻马店日报社、驻马店电视台等单位和部分企业,从五月下旬开始,共同携手合作动员社会力量,汇聚社会资源,开展社会募捐救助和志愿服务活动。一、活动主题继续深入开展并炒热叫响、做大做强集红十字宣传、募捐筹资、救助、志愿服务四位一体的“博爱在天中”活动品牌,惠及民生。活动的主题是:“自愿捐出您一天的收入---关爱救助弱势群体”。二、活动内容(一)强化宣传。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利用多种形式宣传红十字运动知识、红十字会各项工作程序、法规等;宣传“博爱在天中”活动及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爱心善举;宣传爱心单位、企业和红十字志愿者爱心奉献的典型事迹和弱势群众的期待。(二)募捐筹资。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驻驻单位、驻驻部队、个体工商户和员工中开展“自愿一日捐”。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工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自愿捐赠。(三)关爱救助。今年的“博爱在天中”活动,重点关爱救助特困学生,特困孤寡老人,特困留守儿童,特困残疾人,及其它因灾因病致贫者。1.救助程序。救助依照个人提出申请,受益人所在单位(乡村 、社区)出具贫困状况证明,受益人主管部门初审,媒体或驻马店市红十字网站公示等程序,最后由市红十字会“博爱在天中”救助金管理委员会审批。2.救助形式。以集中救助为主,采取集中救助和危急情况下对特困个人的救助相结合的形式。集中救助10人以上的,举行救助金发放仪式;危急情况下对特困个人的救助严格条件要求,阳光运作。有关主管部门和媒体参加救助仪式,全程监督和跟踪报道。(四)志愿服务。市红十字会通过2015年“博爱在天中”活动,大批招募红十字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活动载体是“学习雷锋,红十字志愿者在行动——四进四帮(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帮困、帮老、帮弱、帮需)”大型公益实践活动。参与本次活动的合作伙伴单位员工根据自愿原则可优先发展成为红十字志愿者,市红十字会采取评星、计时、表彰等形式激励志愿者积极参与公益实践活动,大力推动志愿服务创新发展。三、职责分工市红十字会负责依法募捐和接受捐赠,负责活动开展和各项具体任务落实与协调。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总工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教体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残联、驻马店日报社、驻马店电视台和部分企业等单位负责活动宣传,参与救助对象的筛选、初审,为有捐赠意向的爱心企业和个人向红会捐赠牵线搭桥,参与志愿者报名和志愿服务等。四、捐赠方式(一)在“博爱在天中”活动动员会现场捐赠;(二)直接到市红十字会捐赠;(三)直接把善款汇入市红十字会捐赠账号。所有捐赠,市红十字会随时提供捐赠收据。企业捐赠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享受国家减免税政策。捐赠热线:0396—3666363  3666369  3666361捐赠地址:驻马店市解放路中段驻马店市红十字会(原市档案局二楼)户    名:驻马店市红十字会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驻马店分行解放路支行捐赠账号:1715025929219501045五、募捐款管理使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驻马店市红十字会“博爱在天中”救助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执行。(一)“博爱在天中”救助金,专款专用;(二)捐赠10万元以上的爱心人士和企业,根据捐款者意愿,可以建立以捐献者冠名的爱心救助基金。六、志愿服务报名方式(一)到市红十字会志愿者管理中心报名;(二)登陆到市红十字会网站(www.zmdhsz.com)报名。报名热线:0396—3666361  3666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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