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人社专技〔2012〕10号
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豫人社专技〔2012〕67号)转发给你们,望你们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本县区、本部门的人选推荐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县区、市直单位各推荐一名候选人选。
二、推荐人选原则上从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333人才工程”人选)中选拔,特别优秀的可不受此条件限制,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推荐材料(含电子版)于2012年10月25日前报送市人社局专技科,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附件:《关于做好2012年度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联 系 人:吴彦军
联系电话:2814398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