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职称证书的通知

局办公室

2014年度驻马店市部分专业技术资格和职(执)业资格证书办理工作现已结束,从通知即日起,申报人员可到原申报办理单位领取职称证书和申报材料。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可领取证书系列:卫生、经济、会计、执业药师、招标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审计师、统计师。

二、为维护广大专技人员利益,原则上要求本人凭身份证自行前往领取。

三、确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代领的,须同时提供申报人、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并经工作人员核实后方可领取。(市直的到市职改办领取,县区的到县区职改办领取)

四、驻马店市职称科联系电话:2816745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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