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主要内容应包含:姓名、性别、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取得证书时间、丢失时间
2、填写补发证书登记表(下载地址:驻马店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下载中心”),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盖章,最后须经省辖市人社局职称改办盖章确认。
3、遗失证书人员可自行赴省补办证书。也可将遗失声明、补发证书登记表交市人社局职称科,集中到省人力资源和保障厅职称处办理。
说明:经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发放的,需由省人力资源厅和保障厅职称处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申报补办,可能需要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