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0001-0203-2016-00036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6年03月10日 | |
名 称: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农村公路乡村畅通工程活动考评先进单位的通报 | ||
文 号: | 驻政〔2016〕15号 | 关 键 词: |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2015年,各县区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着力加强农村公路乡村畅通工程建设,全年完成农村公路建设1048公里、桥梁5626延米,完成投资8.36亿元;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得到加强,全年完成养护生产投资1.66亿元,新创建并经省交通运输厅命名农村公路省级文明示范路137.3公里,占全省新创建里程的1/10;积极推进了乡级管理养护站规范化建设,全市163个有农村公路管养任务的乡镇管养站全部正常开展工作,全市100%的县乡道和76.8%的有铺装村道实现了经常性养护,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2015年6月3日,省政府在平舆县召开了全省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现场会,充分肯定了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中的做法和取得的成绩,并在全省进行了推广。市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分别在2016年全省交通运输工作座谈会和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按照《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公路乡村畅通工程活动的意见》(驻政〔2014〕13号)文件精神,市政府组织考核组对农村公路乡村畅通工程活动进行了综合评定,经考评,泌阳县位列第一名,正阳县位列第二名,平舆县、上蔡县并列第三名。根据第10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对上述四个综合考评前三名的县区予以通报表彰。受表彰的县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做好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为建设“四个驻马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