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开展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的通知

局办公室

驻人社人力〔2016〕4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开展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对我市人力资源市场的规范管理,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经营、诚信服务,逐步建立健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开展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诚信服务树品牌 规范管理促发展

二、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推动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恪守诚信准则,提升服务水平,创建服务品牌,促进行业发展。在此基础上,结合服务机构诚信状况评估,评选确定一批全市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并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荐全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行业引领、形象展示、品牌带动效应。

三、活动内容

(一)推行诚信服务制度。在服务机构中推行四项诚信服务制度:一是服务公示制度,在服务窗口公示单位证照、业务收费标准、服务流程、投诉电话等信息;二是服务承诺制度,签署诚信服务承诺书,严格按照业务规程和标准提供服务,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合同;三是服务台账制度,准确记录服务过程,依法保守客户秘密;四是服务反馈制度,完善服务评价机制,提供跟踪服务,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及时有效解决投诉纠纷。

(二)开展“诚信兴业”教育培训。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岗前诚信培训制度,鼓励服务机构自行开展从业人员诚信教育培训。各县区市场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以“诚信兴业”为主题,采取网络课程、集中教学、现场示范、案例剖析、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从业人员诚信教育培训活动。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品牌意识。

(三)加强诚信档案建设。各县区要为辖区内所有服务机构建立诚信档案。对新设立的服务机构,发放许可证的同时即建立诚信档案;对已经成立但尚未建立诚信档案的服务机构,要抓紧补建。要加强对诚信档案的动态管理,及时整理、归档诚信信息,确保信息全面、准确。要加强诚信档案管理与行政许可、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等工作的衔接,充分发挥诚信档案在市场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四)开展系列服务活动。各县区可结合实际,开展“创建诚信服务品牌”、“争创诚信服务窗口”、“争当诚信服务标兵”等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营造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鼓励服务机构通过进校园、进社区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活动,为求职者提供免费咨询和服务。

(五)认真组织诚信状况评估。通过服务机构自我评价、专家小组评价、社会公众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服务机构诚信状况进行评估。各县区可成立由市场管理部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行业协会、服务机构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专家小组,按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状况评估参考指标》(见附件1),认真组织好对服务机构诚信状况的评估。评估结果要以书面方式告知服务机构,并将有关信息资料记入诚信档案。

(六)推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各县区要在诚信状况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向市推荐1-2名全市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填写《全市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推荐表》(见附件2),加盖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章后,连同所推荐机构诚信服务材料(材料不少于2000字),于5月31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评估审核,确定全市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要建立健全政府部门指导推动、行业组织自律协同、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大胆实践,勇于探索,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形式,增强活动效果。

(二)积极营造舆论氛围。各县区要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加大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扩大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树立服务机构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三)认真做好奖惩管理工作。各县区要对创建活动中涌现的“诚信服务品牌”、“诚信服务窗口”、“诚信服务标兵”及“诚信示范单位”等,给予通报表彰。对存在不诚信行为的服务机构,视情采取曝光、建立黑名单、约谈、责令整改、取缔服务许可证等方式进行惩戒。

附件: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状况评估参考指标

2.全市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推荐表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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