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0001-0203-2016-00180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6年04月22日 | |
名 称: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张树营等3名同志记功的决定 | ||
文 号: | 驻政〔2016〕42号 | 关 键 词: |
(2016年4月10日) 2015年,各县人民政府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在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加快了我市新型城镇化进程步伐,有力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激励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在新一轮城市建设中创先争优,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项目建设、城市建设管理、开放招商考评奖惩试行办法〉的通知》(驻办〔2014〕13号)规定和综合考评结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给张树营同志记二等功一次;给张怀德、胡建辉等2名同志记三等功一次。 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加快城市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再立新功。全市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团结拼搏、克难攻坚、务实苦干,不断开拓工作新局面,为加快驻马店崛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