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驻马店市2015年度工伤人员人均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

局办公室

驻人社工伤〔2016〕5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统筹各单位: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2015年度全市工伤保险待遇总支出与享受待遇人数之比,全市2015年度人均工伤保险待遇为28512元。

现予以公布。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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