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信息归集和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S0001-0204-2016-00420 主题分类: 市政府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6年08月17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信息归集和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  号: 驻政文〔2016〕182号 关 键 词: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信息归集和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4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实现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对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构建良好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该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数据标准高,要按照省政府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调配合、制度建设、宣传引导,高度重视,迎难而上,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016年8月8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