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

索 引 号: S0001-0208-2016-00674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信息来源: 驻马店日报 发文日期: 2016年09月23日
名  称: 我市全面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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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是深化社会管理创新,满足群众需求的重要民生工程,也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治理的重要举措。9月21日,记者从驻马店市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实施动员会上获悉,我市从10月1日起将逐步推行预约培训、计时收费、先培后付的培训服务模式和试行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驾驶人是道路安全最重要的因素,考试培训水平将直接决定道路交通安全水平,驾考改革涉及亿万群众切身利益。此次改革内容较多,其中三大亮点值得关注。亮点一: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后付。各驾培机构根据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和学时,以学时为单元组织教学和自主确定培训价格,学员按照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增加驾培机构收费透明度,保护学员的权益。学员在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基本学时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向驾培机构购买学时,加强学员在学驾过程中的自主权,推动驾培机构强化管理服务、教练员提高教学能力和服务水平。亮点二:试行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经公安部门批准,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自学直考。自学驾驶所用自备车辆,不得用于经营性的驾驶学习活动。自学人员上道路学习驾驶前应到公安机关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自学人员在按规定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随车指导人员依法承担责任。按照严格管理、保障安全的要求,制定实施用于自学驾驶的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以及训练路线时间划定、交通违法处理、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等管理制度,打击利用自学直考从事经营性驾驶教学活动的行为。同时,按照“开放有序、公平竞争、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的原则,推进驾驶培训市场体系建设,为各类投资主体平等进入驾驶培训市场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亮点三:增加市场主体活力。定期发布驾驶培训市场供求信息,建立市场投资预警机制,引导社会资金理性进入,促进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据了解,为保证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平稳推进,全市驾培机构在2016年8月1日前招收的已参加科目一考试的学员,由培训机构造册登记报市运管局驾培科备案并录入驻马店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信息服务平台,市运管局汇总各县区培训机构上报学员信息一并打包传输至公安驾考系统,允许在考试预约系统中继续申请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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