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编制住房发展规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S0001-0205-2016-00557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6年11月11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编制住房发展规划的通知
文  号: 驻政办〔2016〕141号 关 键 词:

 

各县人民政府:为加快推进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优化商品住房供应结构和区域布局,力求房地产市场供求量基本平衡,供求结构更加合理,区位布局更加优化,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商品房去库存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的通知》(豫政办〔2016〕17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导则》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编制住房发展规划的函》(豫建〔2016〕161号)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住房建设规划通知如下:一、加快启动住房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各县要尽快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的专门班子,明确责任单位,协调本地住建、规划、国土等部门,集中办公,加快推进速度,力争于2017年一季度前编制并公布当地“十三五”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各县要结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当前各类房屋库存总量、结构、分布等,以及地方实际,统筹安排各年度各类住房的年度发展建设计划及相应的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力争落实到具体地块、具体项目,确保各年度市场供应总体平衡,协调发展。二、科学确定住房建设总量。各县要立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人口及城镇发展趋势等条件,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综合确定规划期住宅建设总量与结构,并注意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城镇化推进目标、产业发展目标相协调。住宅建设总量应包括新增供应的总面积和总套数,以及改善性住房,普通商品住房、政府保障性住房的供应比例、分类面积、供应套数等指标。要切实避免超出当地发展实际的“乱规划”,确保规划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行性。三、合理安排住房建设布局。要充分考虑普通居民的生活成本和居住成本,合理安排并明确规划期内特别是近两年改善性住房、普通商品住房、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空间布局,重点安排与广大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相适应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注重与各类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期投入使用。四、统筹安排住房建设时序。要充分考虑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住房建设供应的实际状况,力求在住宅建设总量、结构、布局科学的同时,统筹安排好年度住房建设的进度计划,做到时序科学,有序建设。在安排2017年度建设计划时,要结合今年底商品住房库存情况,销售形势好、库存去化周期6个月以下的应适当扩大商品住房开发用地供应规模;库存总量大、去化周期超过18个月的县要结合实际适当减少以至停止新增商品住房用地供应。五、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各县可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4〕168号)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选择相关高校、科研机构等参与住房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提升住房发展规划编制的质量和水平,六、切实加大督导力度。市住房管理中心要加大对各县住房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市城乡规划局要加强对各县住房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对不能按期完成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公布的县,将给予通报批评,确保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落到实处。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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