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充分发挥低保“兜底”扶贫作用

索 引 号: S0001-0208-2016-00683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信息来源: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文日期: 2016年11月30日
名  称: 我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充分发挥低保“兜底”扶贫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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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9日,省民政厅、省发改委出台《河南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划定我省未来五年民政事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其中,我省将充分发挥社会保障政策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逐步实现扶贫标准线和低保标准线两线合一,到2020年,确保全省城乡在低保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或高于国家扶贫标准。

  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全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均增长率超过10%。2015年,全省城市、乡村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380元和每人每年2600元,城乡低保人数分别为107.91万人和392.9万人。

  据悉,为更好发挥低保“兜底”贫困群众的作用,今年我省两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目前已达到每人每年296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132元。此外,今年上半年全省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保障标准也由去年的380元提高到40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由去年的225元提高到240元。

  按照规划,“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行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按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同时,将优先集中供养完全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到2020年底前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能力达到50%。

  此外,我省将健全医疗救助制度,对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经过各类医疗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最高限额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加强医疗救助与相关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健全“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大大减轻困难群众医疗经济负担,方便困难群众就医结算。

  记者了解到,未来5年,我省将全面高效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增强救助时效性,实现应救尽救、托底救助。全面推开“救急难”工作,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急难有救。同时,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大力推进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救助管理服务网络体系,广泛动员城乡基层自治组织、专业社会组织、志愿者和群众参与救助服务。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加快建立跨部门、多层次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实施精准救助,保持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及时将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培育和引进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为救助对象提供社会融入、心理疏导等方面的服务,为扶贫开发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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