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人社专技〔2017〕2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驻马店市135青年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驻政〔2013〕58号)精神,现对驻马店市“135 青年人才工程” 2015-2016年度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一)专业技术人才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0岁左右;
2.学术技术水平应分别处于市内或省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省、市战略需求和国内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及关键领域攻关;
3.应有承担或参与重大科研任务或重大工程项目的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1项(含1项)以上;
3.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社科类奖;
4.主持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重大项目、重要工程任务;
5.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名义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等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1篇以上;
6.获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四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三位);
7.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显著,直接培养的运动员在亚洲或国内三大赛中获得奖牌,为我市体育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8.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卓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突出贡献;
9.在文学、艺术、图书、新闻、出版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在省内或市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10.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11.在其他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影响力。
(二)产业创新领军人才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135青年人才工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特点和需要,主动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本次推荐工作新增产业创新类人才。产业创新类人选除应具备专业技术人才的基本条件以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高端装备制造、现代金融、现代物流、新能源汽车、电子商务、航空经济、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引领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特色产业中非公企业的核心研发人员。
2.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有效组织并引领创新团队,组织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推荐程序
(一)县区推荐工作由县区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市直单位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由基层单位推荐,并征求相关专家意见,逐级上报。
(二)推荐人选必须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保证质量,同时兼顾区域、行业分布。
(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所有推荐人选在上报前各单位必须进行公示。
(四)推荐人选材料在2017年4月28日前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逾期不报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市政府批准,由市政府向入选人员颁发“驻马店市学术技术带头人”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人选推荐工作的领导。要严格按照分配的名额推荐人选,并注重推荐非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要将此项工作与本地、本部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紧密结合起来,所推荐的人选应体现本地、本部门的人才技术优势和产业发展特色,能够切实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为我市建设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
(二)不得推荐已入选“135青年人才工程”的驻马店市学术技术带头人。要充分照顾行业、领域、学科平衡,避免推荐人选过度集中于某一行业、领域、学科。
(三)本次推荐工作开展情况及人选质量,将纳入我市高层次人才选拔工作考核范围,作为今后各项选拔推荐工作部署和指标分配的重要依据。
附件 1.驻马店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指标
2.推荐材料要求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1日
附件1
驻马店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指标
序 | 单 位 | 推荐 | 序 | 单 位 | 推荐 | 序 | 单 位 | 推荐 |
号 | 指标 | 号 | 指标 | 号 | 指标 | |||
1 | 驿城区 | 6 | 18 | 市科技局 | 1 | 35 | 市规划局 | 1 |
2 | 遂平县 | 6 | 19 | 市水利局 | 2 | 36 | 市国土局 | 1 |
3 | 西平县 | 6 | 20 | 市国资委 | 1 | 37 | 市人社局 | 2 |
4 | 上蔡县 | 6 | 21 | 市卫计委 | 10 | 38 | 市农机局 | 2 |
5 | 汝南县 | 6 | 22 | 市统计局 | 1 | 39 | 市农科院 | 2 |
6 | 平舆县 | 6 | 23 | 市环保局 | 2 | 40 | 市委党校 | 2 |
7 | 正阳县 | 6 | 24 | 市住建局 | 3 | 41 | 市行政服务中心 | 1 |
8 | 确山县 | 6 | 25 | 市交通局 | 5 | 42 | 驻马店日报社 | 2 |
9 | 泌阳县 | 6 | 26 | 市食药监局 | 1 | 43 | 驻马店职业 技术学院 | 3 |
10 | 经济开发区 | 2 | 27 | 市审计局 | 1 | 44 | 市广播电视台 | 2 |
11 | 市发改委 | 1 | 28 | 市商务局 | 1 | 45 | 黄淮学院 | 3 |
12 | 市教体局 | 10 | 29 | 市安监局 | 1 | 46 | 市人才交流中心 | 3 |
13 | 市农业局 | 5 | 30 | 市民政局 | 1 | 47 | 天方药业 | 2 |
14 | 市畜牧局 | 3 | 31 | 市粮食局 | 1 | 48 | 蓝天集团 | 1 |
15 | 市财政局 | 1 | 32 | 市文广新局 | 2 | 49 | 昊华骏化 | 1 |
16 | 市林业局 | 3 | 33 | 市工信委 | 1 | 50 | 白云纸业 | 1 |
17 | 市质监局 | 1 | 34 | 市工商局 | 1 | 51 | 其他 | 6 |
附件2
推荐材料要求
推荐单位需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呈报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材料,推荐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推荐报告1份,分别以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主管部门行文。报告中请注明人选的推荐排名顺序、联系人和电话;
2.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出具的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及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对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加盖单位公章;
3.推荐人选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原件由人选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主管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初审,经审查无误后,审核人必须在复印件清单上签字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后随同原件一并上报;原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及时退还给申报单位;
4.《驻马店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1份;
5.推荐人选《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新版)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推荐人选五年内取得的业绩证明材料及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另附清单1份(可下载),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上页码,并在清单的“页码”一栏中标注。原件由人选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主管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初审,经审查无误后,审核人必须在复印件清单上签字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后随同原件一并上报;原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及时退还给申报单位;
7.五年内出版的论著封面、扉页、目录/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第一页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可下载),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上页码,并在清单的“页码”一栏中标注。原件由人选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主管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初审,经审查无误后,审核人必须在复印件清单上签字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后随同原件一并上报;原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及时退还给申报单位;
8.推荐人选符合条件情况表及推荐人选标签各1份;
9.人选基本情况电子数据。人选基本情况录入《驻马店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word格式)和《2015-2016年度驻马店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一览表》(excel格式,A3规格;其中,获奖情况、论著论文、荣誉栏的填写,要按序号排列,每项都要注明获奖、论著或荣誉的名称、年份、等级、名次等内容),并对录入各项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校对。不得对表格标题与格式(包括表格行高与列宽)做任何修改。填妥后将数据保存在光盘或U盘中,杀毒后报送。也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zmdzjk@163.com;
以上材料所涉及到的表格均可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zmd.lss.gov.cn/下载中心下载。所有书面材料均需使用A4规格的纸张。每个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袋上张贴推荐人选标签。
联系电话:2814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