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驻马店市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S0001-0205-2017-00265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7年05月02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驻马店市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驻政办〔2017〕41号 关 键 词: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2017年驻马店市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4月26日    2017年驻马店市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 作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精神,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25号)要求和驻马店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需求为牵引,以实现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在线快捷办理为目标,按照“统一要求、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统一进度”的要求,加快推进全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和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推动电子政务应用系统互联互通和政务数据汇聚共享,促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驻马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工作目标。到2017年底,电子政务服务平台有效运行,主要电子政务应用系统互联互通,市、县、乡三级具备网上行政审批能力,群众关注的重点民生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二、市级重点任务市级层面重点推进电子政务外网平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一)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建设1.第二季度4月15日前,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标准规范,制定市级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方案并启动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市联通公司)4月20日前,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培训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市直有关单位)4月20日前,完成市级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实现市级政府部门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市联通公司)4月20日前,将市级电子政务外网接入省电子政务安全监管系统并向其提供市级电子政务外网所有设备完整配置只读权限的团体字、用户名和密码。(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市联通公司)2.第三季度7月15日前,将各县、区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市级电子政务外网。(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各县区政府、市联通公司)7月31日前,协调各县、区将本级电子政务外网接入省电子政务安全监管系统。(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市联通公司)3.第四季度10月31日前,建成市电子政务外网安全防护和监管系统。(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市联通公司)(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1.第二季度4月15日前,明确市级行政许可、电子证照和便民服务事项梳理工作责任人。按照省办公厅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市级行政审批、电子证照和便民服务事项梳理工作培训。(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4月15日前,完成本级人口、法人单位、宏观经济、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库,以及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卫生、交通运输等主题数据库相关情况的摸底和梳理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国土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教体局、市卫计委、市交通局)4月15日前,梳理各单位已有行政审批、便民服务等业务系统。(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4月25日前,按照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指南和建设规范,启动相关数据库、信息系统等建设完善工作,以及信息录入、系统对接等有关工作。(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联通公司)4月25日前,完成市级行政审批、电子证照、便民服务事项梳理工作。(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4月25日前,按照事项梳理要求,对行政审批、电子证照和便民服务事项进行梳理汇总。(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4月30日前,按照省统一要求完成各部门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事项和电子证照目录填报工作。(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4月30日前,按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接入相关标准,对本级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业务系统数据格式和数据接口进行规范统一,完成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市联通公司)5月10日前,完成对行政审批、电子证照和便民服务事项内容完整性和准确性校核。(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5月10日前,完成行政审批事项录入全省统一权力事项库工作。(责任单位:市编办)5月20日前,根据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相关要求,对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计生等民生领域便民服务业务系统进行升级完善。(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卫计委、市联通公司)5月31日前,实现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计生等民生领域的主要便民服务事项接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并上线运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卫计委、市联通公司)6月15日前,完成各行政审批系统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应板块互联互通,重点便民服务事项上线运行。(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联通公司)6月15日前,按照省电子证照库相关要求,建成电子证照库。(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市联通公司)6月20日前,完成电子证照库与省统一电子证照库对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市联通公司)6月30日前,根据全省统一电子证照库要求,逐步录入完善辖区内有关部门的电子证照数据。(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联通公司)6月30日前,围绕网上行政审批与便民服务,建设完善相关主题数据库,归集辖区内各部门相关数据,并实现与省级相应数据库的对接。(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联通公司)2.第三季度9月30日前,进一步丰富完善网上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主要审批业务和便民服务事项实现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联通公司)3.第四季度10月15日前,根据“统一申报、统一受理、集中办理、统一反馈”要求,对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市级板块进行建设完善。(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联通公司)10月30日前,对所有行政审批业务系统进行全面梳理与完善。(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11月10日前,完成市级所有业务信息系统全面梳理与完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联通公司)11月15日前,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联通公司)12月10日前,根据“一号申请、一窗办理、一网通办”要求,对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市级便民服务模块进行建设完善。(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联通公司)12月15日前,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市级网上行政审批全覆盖,重点民生服务事项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办理、一网通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联通公司)(三)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1.第二季度4月15日前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标准规范培训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4月25日前,按照省政务大数据平台(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标准规范制定我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方案,并启动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市联通公司)5月25日前,建成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市级政府部门全覆盖,实现接入部门政务数据交换共享。(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市联通公司)5月25日前,按照相关标准规范与省政务大数据平台(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市联通公司)2.第三季度8月20日前,启动各业务系统与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对接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市联通公司)3.第四季度11月20日前,完成所有业务系统与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对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市联通公司)11月30日前,市级政府部门业务信息系统实现全网互联互通和数据交换共享。(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市联通公司)三、县、乡级重点任务制定本级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并及时将方案和联系人名单报送至市发改委和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同时梳理所有行政审批、电子证照、便民服务事项和各单位已建设的相关业务系统。完成本级人口、法人单位、宏观经济、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库,以及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卫生、交通运输等主题数据库相关情况的摸底和梳理工作。1.第二季度(1)制定本级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方案并启动建设。(2)按照事项梳理要求,对行政审批、电子证照、便民服务事项的梳理内容进行汇总、校核,并完成填报。(3)完成本级电子证照库建设,与市级电子证照库对接并完成辖区内电子证照数据的录入工作。(4)完成本级基础数据库和主题数据库建设工作,并与市级相关数据库对接。2.第三季度(1)完成本级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做到县、乡政府部门全覆盖,接入市级电子政务外网和省电子政务安全监管系统。(2)所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信息系统接入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行政审批数据实现交换共享。(3)完成县级网上政务服务模块建设,县直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涉及民生领域的便民服务事项上线运行。3.第四季度(1)县、乡政府部门所有业务信息系统与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实现互联互通和数据交换共享。(2)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县、乡模块建设,实现网上行政审批事项县、乡全覆盖,重点便民服务事项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办理、一网通办”。四、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市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在市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督导、整体推进,并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市发改委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市直部门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各县、区政府要尽快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牵头部门,负责本地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整体协调推进,并及时将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联络人名单报送市电子政务中心和发改委。(二)细化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在充分征求各部门意见和组织专家论证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逬一步细化工作内容、时间节点,明确责任领导、联络员和具体责任人,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加强协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三)强化考核监督。成立项目协调推进小组,建立周协调、月督导工作推进机制。由项目协调推进小组具体负责,召集周协调例会,听取上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各县、区要尽快建立工作信息旬报制度,自4月开始,每月10日、20日、30日将本地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下一阶段工作安排等情况报市项目协调推进小组汇总,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开展专项督査,对进展快、成效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问责。联 系 人:市电子政务中心  刘建忠 2601625电子信箱:zmdgov@163.com联 系 人:市发改委高技术科  程 伟 2600678电子信箱:zmdgkj@126.com 附件:驻马店市电子政务服务平台业务指导组名单 
附 件驻马店市电子政务服务平台业务指导组名单

  姓 名 单   位 负责工作 手机号码 电子信箱
统 筹 协 调 推 进 小 组 杨  正 市发改委 组  长 2601196 13783315169  
刘建忠 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副组长 2601625 17603960025  
程  伟 市发改委 副组长 2600678 13939608887  
李  信 市工信委 综合协调 2910969 13393958827 zmdsxxhb@163.com
李  杰 市编办 综合协调 2601235 18137571623 zmdbblj@163.com
臧文宇 市编办 综合协调 2601235 18903965775 zmdbblj@163.com
李占立 行政服务中心 综合协调 3691000 13938362919 ywk3691000@163.com
张立家 行政服务中心 综合协调 3691008 13603801106 51882889@qq.com
朱梦珂 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综合协调 2601622 13839695253 zmdgov@163.com
陈妍飞 市发改委 联系人 2600678 13783328999 zmdgkj@126.com
技 术 支 撑 保 障 小 组 邵书金 市联通公司 组  长 2639199 15603969199  
李  娟 市联通公司 副组长 15639600139 15639600139@wo.cn
李晓芹 市联通公司 技术保障 15639603339 15639603339@wo.cn
崔子伟 市联通公司 技术保障 15639603836 15639603836@wo.cn
李中伟 市联通公司 技术保障 15639609072 15639609072@wo.cn
杨艳梅 市联通公司 技术保障 15639603739 15639603739@wo.cn
李  倩 市联通公司 技术保障 15639608566 15639608566@wo.cn
陈  永 市联通公司 技术保障 15639600551 15639600551@wo.cn
陈  超 市联通公司 技术保障 15639603736 15639603736@wo.cn
侯  伟 市联通公司 技术保障 15639601987 15639601987@wo.cn
崔  林 市联通公司 技术保障 15639600522 15639600522@wo.cn
康  威 市联通公司 联系人 15639600171 15639600171@w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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