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研发统计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S0001-0205-2017-00335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7年05月19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研发统计工作的通知
文  号: 驻政办〔2017〕47号 关 键 词: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为如实反映我市科技发展水平及实力,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科技研发统计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科技研发统计是科技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了解和掌握科技事业发展状况,合理制定科技政策和发展规划,有效评价政策效果和计划执行情况的重要依据。各县区、各部门要从全面提升创新能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科技研发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紧迫感和主动性,强化责任意识,做好部门分工,进一步提升研发统计数据的质量,确保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我市研发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扎实、准确的统计数据支撑。二、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科技研发统计由政府综合统计和政府部门统计共同完成,各省辖市部门数据由省统计局从相关部门统一收集、汇总,反馈给各省辖市。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明确责任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确保科技研发统计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职责分别是:科技部门:负责政府部门所属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及科技信息与文献研究等机构科技研发情况统计;协调涉及科技活动的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对接。统计部门:负责规模以上工业、建筑业和重点服务业企业的科技研发统计;负责对科技研发统计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全部科技研发统计数据的发布。教体部门:负责高等院校科技研发统计。财政部门:负责政府财政科技支出统计;提供财政资金用于科技投入的单位和项目情况。税务部门:负责科技研发加计扣除减免税情况统计;提供申请或享受研发经费抵扣税费的企业、单位情况。知识产权部门:负责专利情况统计发改部门:负责提供经本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科技研发单位和项目情况。卫生部门:负责摸清、提供卫生医疗系统科技研发投入单位名录及相关项目情况。三、进一步夯实工作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技研发统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科技研发统计机构,充实人员力量,创造和改善工作条件,协调好部门之间的关系,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支持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和制止弄虚作假。各级领导要熟悉科技统计知识,善于利用统计资料,科学指导科技工作,充分发挥统计的功能和作用。(二)强化基础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重视科技研发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科技研发统计台帐,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科技研发统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有关部门要把科技研发统计数据作为科研立项、政府资金支持、考核奖励的依据。督促和激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单位重视和加强科技研发统计工作,全面、准确填报科技研发项目及相关数据。(三)加强部门协作。科技研发统计工作涉及部门多,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建立信息交换共享制度。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对所属机构、企业管理上的优势,每年对本部门掌握和所属单位开展的科技研发情况进行筛查摸底,并于次年1月15日前向科技部门、统计部门提供,以便纳入统计,防止漏报漏统。统计部门每年年报完成后要向相关部门通报科技研发统计数据情况。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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