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0001-0205-2017-00426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7年06月30日 | |
名 称: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驻政办〔2017〕66号 | 关 键 词: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深化干部纪律作风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履职尽责,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7〕6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全市加强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明确监督重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保障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目标,以严肃查处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为重点,以集中督查和行政问责为抓手,坚持“政府主导、部门主办、监察主核”工作机制,牢牢牵住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切实加强对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公务人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监督,重点是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及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二、明确监督内容(一)加强对中央、省交办督查核查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围绕中央、省委巡视和国务院大督查、省政府专项督查等活动反馈的问题线索,提高站位,保持定力,强化担当,以鲜明的政治态度、坚定的政治立场、高度的政治自觉,认真抓好调查核实和问题整改工作,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问责。(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相关单位)(二)加强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决策、重大改革、重点项目、重要民生事项、重点资金安排落实情况,特别是在脱贫攻坚、项目推进、环境整治以及在国有资产处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资金使用监管中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严肃问责。(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相关单位)(三)加强对市政府集中督查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在开展集中督查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问题整改,注重督查成效,对市政府集中督查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以及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完不成任务、落不到实处的,严肃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相关单位)(四)加强对各级各部门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对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对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监察机关处理。(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相关单位)三、明确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6月20日—6月30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通过召开动员会、视频会、专题会等形式,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进行部署;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7月1日—10月31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整改台账,列出整改清单,逐项整改落实。(三)监督检查阶段(2017年7月10日—10月31日)。在做好迎接省政府组织的明察暗访同时,市政府将组织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的方式,对自查自纠、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核查问责。(四)总结提高阶段(201 7年11月1日—11月30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总结专项监督工作的经验和做法,选树先进典型,突出标本兼治,健全长效监督机制。四、明确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市政府将对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各县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及时参照调整。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建立健全相应领导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断将专项监督工作引向深入、形成常态。(二)深化教育引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开展专项监督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强化思想教育,倡导担当负责、履职有为,鼓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开拓进取、真抓实干。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深入报道,宣传好作风、好典型、好经验,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三)强化监督检查。各级政府督查部门和监察机关要围绕监督内容,深入开展集中督查和暗访检查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突出问题,明确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要切实转变作风,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实效。要建立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监察机关处置。(四)严肃执纪问责。各级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电话、网络、微信举报渠道,对问题线索统一归口收集,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台账,及时有效处理。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科学运用“四种形态”,探索容错纠错机制,严查失职渎职问题。要坚持以案明纪、以案说纪,及时通报典型问题,强化震慑警示效果。(五)健全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自查整改、工作调度、民主测评、服务回访、问卷调查等制度,突出问题导向,着力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要健全激励机制,积极鼓励公务人员履职尽责,允许试错、宽容失政、鼓励担当,进一步倡导敢为的风气、提升会为的能力、营造想为的环境。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及相关单位要于每月5日前报送问责情况,每季度最后一周报送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11月2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报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市政府督查室杜思源电 话:2601627邮 箱:duchashi511@126.com市政府纠风办王国华电 话:2600648邮 箱:(内网)zmdjwwgh@henan.net(外网)zmdjfb@126.com 附件:1.驻马店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监督责任追究情况统计表2.驻马店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监督责任追究情况明细表 2017年6月27日
单位 | 立案件数 | 问责总人数 | 形态指标 | |||||||||||||||||||||||||||||||||||||||||||||||||||
县处级 | 乡科级 | 其他 | 第一种形态 | 第二种形态 | 第三种形态 | 第四种形态 | ||||||||||||||||||||||||||||||||||||||||||||||||
谈话函询了结 | 面对面初步核实了结 | 提醒谈话 | 警示谈话 | 批评教育 | 纠正或责令停止违纪行为 | 责成退出违纪所得 | 限期整改 | 责令做出口头或书面检查 | 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 | 责令公开道歉 | 通报 | 诫勉 | 其他批评教育类措施 | 党内警告 | 党内严重警告 | 行政警告 | 行政记过 | 行政记大过 | 行政降级 | 取消荣誉称号 | 撤销政协资格 | 终止人大代表资格 |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 取消当选资格 | 终止党代表资格 | 停职 | 调整职位 | 免职 | 引咎辞职 | 责令辞职 | 改任非领导职务 | 安排提前退休 | 降低退休待遇 | 其他组织调整类措施 | 撤销党内职务 | 留党察看 | 开除党籍 | 行政撤职 | 行政开除 | 降职 | 取消退休待遇 | 解聘 | 解除劳务合同 | 辞退 | 组织除名 | 其他重大职务调整类措施 | 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刑罚后开除党籍 | 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刑罚后开除公职 | ||||||
序号 | 姓名 | 政治 面貌 | 工作 单位及 职务 | 职级 | 问责 领域 | 简要案情 | 问责决定 机关 | 问责 决定 时间 | 问责 依据 | 党纪 处分 | 政纪 处分 | 组织 处理 | 是否移送司法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