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成片造林、农田林网补助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S0001-0205-2017-00837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7年12月26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成片造林、农田林网补助办法》的通知
文  号: 驻政办〔2017〕144号 关 键 词: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和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驻马店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成片造林、农田林网补助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7年12月20日     

驻马店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成片造林、

农田林网补助办法

 

为保障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按照《驻马店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驻马店市2017年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精神,市政府决定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成片造林、农田林网进行补助,特制定本补助办法。

一、补助范围:成片造林、农田林网折合造林面积。

二、造林标准

(一)成片造林:主栽树种以乔木树种为主,符合适地适树的原则;密度不低于该树种最低初植密度;成活保存率达85%以上。

(二)农田林网:主栽树种为具有防护效益的高大乔木,苗木规格在二级苗木以上,单行栽植株距不大于2米,双行栽植株距不大于4米,树穴在60厘米以上见方,栽后浇水培土、扶植,成活保存率85%以上。

三、验收办法:在各县区自查的基础上,由市林业局制订验收方案并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核查验收,核查验收结果及补助意见报市财政局审核。

四、补助标准:经核查验收合格,成片造林每亩补助100元;农田林网造林按折合面积,每亩补助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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