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0001-0203-2018-00423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8年04月25日 | |
名 称: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收回驻马店市监狱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2018年4月16日) | ||
文 号: | 驻政〔2018〕17号 | 关 键 词: |
驻马店市监狱用地位于泰山路与富强北路交叉口西南侧,土地用途为监教场所用地,土地证号为驻市国用(2010)8572号,登记面积为88717.46平方米(折合133.076亩),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驻马店市监狱已搬迁新址。驻马店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9月已依法收回了该宗土地范围内的10648.96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依法收回驻马店市监狱用地中剩余的78068.5平方米(折合117.103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按照2018年3月27日召开的2018年第3次土地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审定意见,市政府决定依法收回驻马店市监狱使用的位于泰山路与富强北路交叉口西南侧,土地登记面积为88717.46平方米中的78068.5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驻市国用(2010)8572号土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