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业务有关工作程序(一)

局办公室

一、初聘中级、初级职称(每季度进行1次)

(一)层次

中级:只受理各县、区初聘中级。市直单位不初聘中级。

初级:只受理市直企事业单位初聘。各县区有初聘权限。

(二)接受材料内容:

1、《资格审查表》(A3纸)一式三份。

(从“河南职称网”下载《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填写、打印)

2、《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本。

(从“河南职称网”下载《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填写、打印)

3、主管部门或单位初聘报告一份。

(报告要写清每个人的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和年度考核情况)。

4、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证书(个别专业有要求)。

(扫描后,原件均当场退还)

二、考核认定初级职称(每季度进行1次)

由主管部门或单位向市人社职改部门统一报送考核认定材料:

1、《资格审查表》(A3纸)一式三份。

(从“河南职称网”下载《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填写、打印)

2、《河南省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一式三份及该表格的电子文本。

(从“河南职称网”下载《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填写、打印)

3、主管部门或单位初聘报告一份。

(报告要写清每个人的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和年度考核情况)。

4、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证书(个别专业有要求)。

(扫描后,原件均当场退还)

三、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

实行考后资格审核。可通过“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驻马店人才信息网”查询。考试合格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市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后审。

1、身份证、毕业证。(扫描后,原件均当场退还)

2、《考试报名表》或《报名汇总审批表》

(从原报名系统打印。应注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

3、本专业报名条件规定需提供的职称证书或其他证书原件。

(扫描后,原件均当场退还)

四、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核发

每年1—6月份,考生应根据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驻马店人才信息网公布的时间、地点办理证书。考生提供以下材料经核准后,可当场办理证书。

1.本人身份证。委托别人代办的,需提供本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2.加盖有单位公章的《河南省驻马店市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用于本人存档,从驻马店市人社局网站或驻马店人才信息网下载、打印)

五、职称证书补办

高、中、初级任职资格证书或考试通过的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丢失,均可携本人身份证申请补办。补发程序如下:

1.评审通过的高级资格证书、考试通过的各级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丢失,由省职改办补发。

需提供材料:1在省级报纸登遗失声明1份。2补办证书登记表1份(从河南职称网下载)。3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张。

(注:通过考试取得的证书,因需向国家人社部申请印制证书,补办用时较长)

2.评审通过的全市中级及市直单位初级职称资格证书丢失,由市职改办补发。各县区可补发评审通过的初级证书。

需提供材料:1在市级报纸刊登遗失声明1份,2补办证书登记表1份(从河南省职称网下载)。3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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