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0001-0205-2018-00766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8年11月14日 | |
名 称: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我市河道湖泊督查暗访情况的通报 | ||
文 号: | 驻政办〔2018〕164号 | 关 键 词: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和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省河长办第三次暗访、市河长办暗访和市河道湖泊管理督导组9月份督导检查,发现如下问题:1.确山县留庄镇小庄村邓河桥下,河岸有垃圾.2.正阳县王勿桥乡邓小寨闾河两岸,河岸倾倒垃圾。3.汝南县汝宁街道办事处大付庄总干渠渠坡倾倒有垃圾。4.上蔡县北汝河黄埠镇高湾桥至蔡埠口桥之间有垃圾。5.泌阳县泌阳河泌水街道办事处赵庄桥东,河道内、河堤上有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根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强河道湖泊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驻政办〔2018〕139号)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确山县、正阳县、汝南县和上蔡县、泌阳县给予通报批评,分别扣减确山县、正阳县、汝南县、上蔡县和泌阳县相应财力1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要求上述各县一周内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报市河长制办公室。希望各县区高度重视本行政区内河道、湖泊管理工作,把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等河长制六项任务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程,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