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0001-0203-2018-00786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8年11月26日 | |
名 称: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8年上半年兴工强市先进单位的通报 | ||
文 号: | 驻政〔2018〕78号 | 关 键 词: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单位:根据《驻马店市兴工强市考核奖惩办法》(驻政办〔2018〕137号)规定,市政府组织考核组对2018年全市上半年兴工强市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2018年上半年兴工强市工作考核排序前3名的驿城区政府、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平舆县政府给予通报表扬,并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希望受表彰奖励的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振奋精神,强化服务,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贡献应有的力量。
2018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