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工信[2019]10号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国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驻工信[2019]10号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国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发布时间:2019-01-18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国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原[2019]2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组织辖区内符合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相关要求的生产企业,若在指定时间段进行投保,可提出保费补贴申请。申报材料由县区进行初审,于2019年1月23日前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行业管理科,纸质材料一式四份,电子版发送指定信箱。

电话:2987586

信箱:sgxj2987586@163.com

附件:《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国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原[2019]20号)

2019年1月18日


附件1关于做好2018年度国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申报工作的通知(1).pdf

附件22018版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工作的通知.pdf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