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8]41号)精神,实施好新一轮就业政策,做好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就业工作。根据市领导安排,市人社局代市政府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充分结合我市实际,集思广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2019年1月21日至27日。
电话:0396—2833866
邮箱:zmdjycjb@163.com
特此公告。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