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9年上半年我市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报名工作,确保鉴定质量,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服务行为,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我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豫职鉴〔2019〕5号)有关要求,结合驻马店考区实际,现将2019年我市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报名简章公布如下:
一、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
今年上半年将对2018年下半年参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组织最后一次补考,育婴师(5-3级)全省统一鉴定和劳动关系协调员试验性鉴定在上半年正常进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5-3级)全省统一鉴定将于6月举行。
二、鉴定时间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补考、育婴师全省统一鉴定日期均为5月18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省统一鉴定时间为6月1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我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豫职鉴〔2019〕5号)。
三、报名条件和报名时间
凡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条件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申报条件。统一鉴定的报名时间为:5月5日至5月20日(限工作日接收报名)。请按照时间上报相关材料,逾期上报不予受理。
四、报名地点
报考者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申报条件,选择对应的报名点。全市统一报名点设在驻马店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地址:驿城区解放大道中段市人社局北办公楼六楼,联系人:李远峰,联系电话:0396-2833882。市人社局批准的国家职业资格职业培训机构报名点详见附件三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培训机构培训职业(工种)。培训机构报名应专人录入,仔细核对,录入报名系统后的信息应由考生本人或指定代理人确认,确保准确无误。培训机构报名工作失误导致信息录入错误的由报名的培训机构承担相关责任。
五、报名材料
1、考生身份证、毕业证、申请职业资格证书上一级别等级证书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审核备案表一份(附件四),考生本人必须在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审核备案表中个人简历一栏中对本人申报职业相关的学习、培训和工作简历做出声明及签字。
2、1寸同底板免冠白底照片2张及电子照片。(电子照片要求:大小20kb以下,像素比:118×146) 电子照片不清晰或不能反映本人特征,可能影响本人考试或证书使用,考生责任自负。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统一鉴定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收费标准
按照《关于规范调整河南省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核)等收费标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2305号)、《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8】2510号)的规定,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时,向报名参加鉴定(考核)的人员收取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费,具体标准见附件五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标准。交费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收款人:驻马店市财政局非税收入归集专户,账号:521010028624012,开户行:中原银行驻马店开发区支行。
附件:
一、《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我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豫职鉴〔2019〕5号)
二、申报条件
三、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培训机构培训职业(工种)
四、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审核备案表
五、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标准
2018年3月5日
附件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附件4.doc 附件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