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0001-0204-2019-00109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9年03月27日 | |
名 称: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驻马店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的通知 | ||
文 号: | 驻政文〔2019〕34号 | 关 键 词: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加强对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驻马店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委员会组成人员(一)主任委员郭 渊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二)常务副主任委员房国卫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三)副主任委员黄汉华 市政府应急办主任陈 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调研员 王克诚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彦林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春庆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四)委员刘永士 市委政法委副调研员秦一松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段民夫 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梁文生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冀春华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张 宏 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孙民仆 市委宣传部宣传科科长王俊峰 市政府办公室三科科长崔淑华 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科长赵继洲 市教育局创建办副科级干部郑凯升 团市委办公室科员 张 驰 驻马店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干事高 岩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科员朱新红 省人大代表黎文昌 市政协委员李其宏 全国劳动模范(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建勋 见义勇为模范刘红平 市律师协会会长(市妇联副主席)二、委员会工作职责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见义勇为,积极营造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的浓厚社会氛围。(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见义勇为的决策部署;(二)负责市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评定和省级以上见义勇为模范和荣誉称号的推荐;(三)协调、督促各县(区)及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见义勇为人员奖励、保障和宣传职责;(四)协调解决全市见义勇为工作中的有关事项;(五)指导各县(区)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工作;(六)指导市见义勇为协会开展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副主任刘春庆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指导县(区)评定委员会做好见义勇为的受理、调查、取证、核实等日常工作,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工作协调机制,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