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5月1日起,河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

4月22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自2019年5月1日起,将原定执行至2019年4月30日的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政策延长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自2019年5月1日起,将原定执行至2019年4月30日的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长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来源:河南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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