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0001-0205-2019-00256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9年07月30日 | |
名 称: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惠民工程健身步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驻政办〔2019〕86号 | 关 键 词: |
驿城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惠民工程健身步道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7月13日
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惠民工程健身步道建设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加快推进驻马店市体育事业全面发展,结合我市卫生健康体育工作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建设健身步道。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丰富群众身边的体育设施,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推进驻马店健康城市建设,深入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
二、工作原则
(一)因地制宜,绿色发展
以自然要素为依托和构成基础,利用现有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注重可持续发展。
(二)科学规划,统筹推进
健身步道选址应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发挥好城市总体规划的引领作用,从实际出发,做到因地制宜,统筹科学规划,有序协调推进。
(三)政府引导,多方参与
充分发挥政府在健身步道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引导作用,注重多部门联动,合力推进健身步道的发展。
三、主要目标
2019年在市区天中广场、世纪广场、置地公园、南海公园、开源湖公园完成塑胶健身步道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以此为载体,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
四、建设内容和标准
(一)在天中广场、世纪广场、南海公园、置地公园、开源湖公园建设塑胶健身步道及配套休息区、服务区、照明设施等相关配套设施,根据各个公园、广场实际场地情况适当调整,塑胶健身步道宽度宜为1.5m—3.0m,单向通行步道宽度应不小于1.5m,双向通行步道宽度应不小于2.5m。健身步道用高分子合成材料作为层面铺装。其他按照修建健身步道的相关标准执行。
(二)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惠民工程塑胶健身步道的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下发的《合成材料面层健身步道要求》进行建设。塑胶健身步道应设置步道信息标识、里程标识、科学健身指导标识,以及指向标识和警示标识。步道及所属区域内的安全、消防、道路交通标识应按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三)健身步道为塑胶健身步道,防滑、排水,在建设过程中应根据不同区域、地形、使用功能进行建设。
(四)健身步道应根据场地条件、因地制宜地设置相应的休息区、服务区、照明设施等相关配套设施。
(五)健身步道建设的具体要求可参照《合成材料面层健身步道要求》。
五、建设和运行维护资金
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3〕15号文件,塑胶健身步道的塑胶铺设资金从市体彩公益金中统筹安排;配套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资金从城建预算中统筹安排。
六、责任分工
(一)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作为业主单位,总体负责具体项目实施,依法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选择设计方案,负责督办协调并提供“驻马店市健身步道惠民工程”塑胶健身步道的技术参数,负责基础设施建设、相关休闲区、服务区、照明设施等配套设施建设,负责筹措健身步道的塑胶铺设资金。
(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审查健身步道的规划设计建设方案,并及时提交土委会和规委会审议。
(三)市财政局:负责筹措项目建设资金,监管项目资金使用。
(四)市机关事务中心:提供在天中广场修建塑胶健身步道及相关配套设施场地。
(五)市住建局:提供在世纪广场修建塑胶健身步道及相关配套设施场地。
(六)市园林绿化中心:提供在南海公园、置地公园、开源湖公园修建塑胶健身步道及相关配套设施场地。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从“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推进驻马店健康城市建设”的高度,各职责单位要充分认识健身步道工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沟通协调,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共同推动健身步道的建设。
(二)科学规划
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健身步道项目,与已有的各类全民健身设施等结合,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确保如期完成。
(三)加强宣传
切实把健身步道用起来,加大对健身步道的宣传,吸纳更多人群到健身步道进行科学健身锻炼,形成广泛的健身热潮,营造全民健身的良好氛围,更好助推健康驻马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