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我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豫职鉴〔2019〕17号)有关要求,受省中心委托,现将2019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报名须知公布如下:
一、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5-3级),育婴师(5-3级),劳动关系协调员(5-3级)。
二、鉴定时间和报名条件
全省统一鉴定时间为11月16日,具体时间安排、考核方案和报名条件详见附件一《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我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豫职鉴〔2019〕17号)。
三、报名时间
我市统一鉴定的报名时间为:8月2日至9月23日(限工作日接收报名)。请按照时间上报相关材料,逾期上报不予受理。
四、报名地点
全市统一报名点设在驻马店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地址:驿城区解放大道中段市人社局北办公楼六楼,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396-2833882。市人社局批准的国家职业资格职业培训机构报名点详见附件二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培训机构培训职业(工种)。培训机构报名应专人录入,仔细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培训机构报名工作失误导致信息录入错误的由报名的培训机构承担相关责任。
五、报名材料
1、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审核备案表一份(附件三),考生本人填写,在指定处填写个人承诺并签字,不得缺项少项(相关内容不涉及的填写“无”),对未提交备案表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不受理,备案表要长期留存。
2、1寸同底板免冠白底照片2张及电子照片。(电子照片要求:大小20kb以下,像素比:118×146) 电子照片不清晰或不能反映本人特征,可能影响本人考试或证书使用,考生责任自负。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统一鉴定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收费标准
按照《关于规范调整河南省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核)等收费标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2305号)、《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8]2510号)、《关于河南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收费返还意见的通知》(豫职鉴函[2006]3号)的规定,受省中心委托,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组织实施统一鉴定(考核)时,向报名参加鉴定(考核)的人员收取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费,具体标准见附件四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标准。交费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收款人:驻马店市财政局非税收入归集专户,账号:521010028624012,开户行:中原银行驻马店开发区支行。
附件:1.《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我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豫职鉴〔2019〕17号)
2.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培训机构培训职业(工种)
3.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审核备案表
4.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标准
2019年8月2日
附件 附件一《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我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豫职鉴〔2019〕17号).pdf 附件二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培训机构培训职业(工种).xls 附件三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审核备案表.docx 附件四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标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