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农村公路“通村入组”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S0001-0205-2019-00763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9年08月12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农村公路“通村入组”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驻政办〔2019〕102号 关 键 词: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驻马店市农村公路“通村入组”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7月30日             驻马店市农村公路“通村入组”工程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建设项目向进村入户倾斜和加快补齐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短板的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我市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按照2019年省委1号文件、省政府工作报告对村组通硬化路建设的工作部署,根据《河南省农村公路“百县通村入组”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重要意义农村公路是广大农村居民安全便捷出行、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重要基础设施,也是推进村容整洁、乡风文明、实现美丽乡村的基本保障。经过近年来的大力建设,我市广大农村干支路网已经基本建成,实现了所有行政村通硬化路,但仍有部分自然村不通硬化路,存在乡村道路通达不深、通而不畅、通而不连等问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广大农村居民对自然村(组)通硬化路的愿望十分迫切。实施农村公路“通村入组”工程,加快通村组硬化路建设,畅通连接千家万户的“毛细血管网”,打通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完善农村路网体系,改善广大农村居民出行条件,有效带动乡村旅游、特色种养业、农村电商等产业发展,增强农村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巩固、增强、提升、畅通的方针,扎实推进农村公路向高质量发展,加快村组通硬化路建设,助力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为支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以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充分调动各有关部门积极性,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调动群众积极性,让农民群众更多参与村组通硬化路建设,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工作合力。坚持规划引领。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统筹交通脱贫攻坚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两阶段任务目标,科学编制农村公路通村入组工程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坚持分类指导。各地根据自然村的人口分布、地形条件、通达现状等,综合考虑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生态环保、资金筹措、群众意愿等因素,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和发展目标任务,以基本实现自然村(组)通硬化路为基础目标,有条件地区可进一步向通户延伸,不搞一刀切。坚持统筹融合。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易地搬迁、扶贫整村推进和美丽乡村建设等,统筹推进村组通硬化路建设,推动农村公路与乡村旅游、农村产业、特色小镇等融合发展。(三)总体目标力争通过两年时间,在全市所有行政村通硬化路的基础上,基本实现全市20户以上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农村公路网络化程度和通畅水平进一步提升,“公路 扶贫”“公路 旅游”“公路 产业”等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农村公路成为乡村振兴的“加速器”,助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三、主要任务(一)工作任务按照补短板、提品质、促融合的思路,加快补齐自然村硬化路短板、着力改善路况和提升道路网络化水平,优化通村硬化路线走向,尽可能串联带通更多的自然村(组),促进农村公路联网成片,使农村居民出行更加便捷,增强对农村客运的服务保障能力,促进农村公路与人居环境整治、乡村特色产业等融合发展。统筹推进农村公路“通村入组”工程与“四好农村路”建设、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等工作,促进农村公路建、管、护、运协调发展。2019、2020年实现我市未通硬化路的约4000个自然村通硬化路。(二)年度实施计划2019年,实现约2500个自然村通硬化路,年末全市自然村通硬化路率达到90%以上。驿城区(包括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遂平县、西平县、上蔡县、汝南县、平舆县6县区基本实现20户以上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2020年,实现约1500个自然村通硬化路,年末全市基本实现20户以上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四、建设标准(一)自然村通硬化路标准自然村通硬化路指:自然村与外部连接的至少一条出口道路实现硬化,路线穿越自然村居民聚居区域,或通至自然村某个人口较多的居民聚居区域边缘并与其内部的一条道路连接。(二)通村入组工程建设标准统筹考虑村镇布局、产业发展、人口数量、地形条件、生态环保及资金筹措能力等,因地制宜、因路施策,合理确定通村组道路建设标准,原则上路面宽度不低于3.5米,并在会车困难路段设置一定数量的错车道;鼓励有条件地区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对于占地多、拆迁难、地质复杂、工程艰巨、对环境影响大的特殊路段以及通至人口较少自然村的道路,路面宽度可适当调减;道路建设尽量利用原有路基,鼓励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一般不小于18厘米。五、责任分工与资金筹措(一)责任分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自承担本辖区农村公路“通村入组”工程建设任务。(二)资金筹措“通村入组”工程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目标考核”的管理模式,由县区先期筹措资金组织实施。县区政府要加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投入力度,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贫困地区充分利用涉农整合资金,非贫困地区统筹整合使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易地搬迁和扶贫整村推进等项目涉及农村道路建设的资金。要积极争取农发行、国开行等政策性银行支持,探索开发扶贫过桥贷款等融资方式和金融产品。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与一定时期养护任务整体发包等建设管理模式筹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鼓励企业和个人捐资以及出让公路冠名权、广告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多种方式筹集涉及资金。支持农民群众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积极投工投劳。(三)奖补资金使用各县区完成通村入组目标任务并验收、公示后,逐级报省、市抽查验收、公示,合格后给予一次性奖补。省、市奖补资金综合考虑各县区自然村总数和现状通硬化路率因素确定。按照“谁积极、谁主动、支持谁”的原则,验收前上级预拨到位的补助资金优先安排给积极性高、工程进度快的县区使用。对于验收合格后到位的上级补助资金,县区可用于“通村入组”工程计量款支付,也可作为偿还先期投入“通村入组”工程项目的银行融资及实施农村公路PPP项目政府付费的资金来源,如有节余可统筹用于其它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和农村公路养护生产。六、组织实施(一)落实主体责任。县级政府是本行政区域“通村入组”工程实施的责任主体,县区政府要将村组通硬化路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考核范围,成立由县区政府领导任组长,县有关部门及乡镇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全力抓好村组通硬化路建设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要做好统筹协调,加强行业管理,牵头做好考核验收等工作,推进我市农村公路“通村入组”工程按时完成。(二)科学编制方案。各县区对自然村组逐村、逐路进行排查,全面摸清自然村组人口、户数、通硬化路现状等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结合新型城镇化、产业扶贫、乡村旅游、土地利用、易地搬迁等相关规划,科学编制通村入组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建立自然村通硬化路达标台账,明确通达路线、路线里程、路面类型、建设时间等。对于人口少、通路工程艰巨的自然村可结合搬迁撤并规划统筹考虑硬化路建设问题。(三)强化要素保障。各级发展改革、民政、财政、扶贫、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林业、文化和旅游、审计等部门要围绕“通村入组”工程建设目标,主动为村组通硬化路建设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用地保障,加强监督指导,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人民群众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支持村组通硬化路建设。(四)加强质量管理。落实建设项目“八公开”制度(公开建设方案、投资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督、资金使用、工程验收、考核奖惩),加强行业监管,接受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目标“三落实”。严格落实质量责任追究制度,项目主管单位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施工、原料供应单位负责人对质量终身负责,出现质量问题,依纪依法追责。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五)强化监督考核。市政府将农村公路“通村入组”工程实施情况纳入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考评范围,每半年组织一次对县区工作的考评,考评结果在年终总评后进行通报。对未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工程质量安全出现责任事故的县区,取消年度“四好农村路”建设评先资格,并在下年度项目安排、上级补助资金分配上给予相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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