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豫科企〔2019〕9号)精神,驻马店市科技局对照《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豫科〔2019〕35号)及通知要求,对驻马店旭升科技孵化园、驻马店市云创谷科技企业孵化器、河南八个人电子商务企业孵化器、花生食品深加工科技企业孵化器上报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请材料进行了初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8月25日至8月31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均可向市科技局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注明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注明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异议若涉及保密内容需事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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