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红十字会、市档案馆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局办公室

为了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依据《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河南省公益性岗位暂行管理办法》和《驻马店市公益性岗位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人数

市红十字会 工勤人员1人

市档案馆 司机1人

  二、招聘条件

(一)驻马店市区常住人员,同时在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进行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以下七类人员: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3、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4、困难家庭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7、其他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热爱工作,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全面履行本职岗位职责。

(三)工勤人员要求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操作熟练;司机要求45周岁以下,十年以上实际驾驶经历,无重大事故记录,有车辆维护经验。

(四)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满三年的人员,不在此次招用范围之内。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至2019年11月11日

2、报名地点::驻马店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3号窗口(市健康路西段路南)

3、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本、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近期彩色1寸照片现场报名。  

  (二)考核

  1、参加考核人员范围:资格初审合格人员。

  2、考核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3、考核方式:由驻马店市劳动就业处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进行现场面试与考察。

  (三)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驻马店市人社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聘用期限和人员待遇

 按照《驻马店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最长为三年。养老、医疗、工伤和失业保险费的单位部分由财政负担,月工资不低于驻马店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

  四、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咨询电话:驻马店市劳动就业处 2833513 2816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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