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推进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快速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S0001-0204-2019-02408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9年11月25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推进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快速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驻政办〔2019〕125号 关 键 词: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驻马店市推进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快速发展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1月15日       

 

 

 

 

 

驻马店市推进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快速发展

行 动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我市产业集聚区迈向高质量快速发展新阶段,更好发挥转型发展攻坚主阵地作用,培育更具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高质量发展为根本方向,突出以亩产论英雄、以特色论英雄、以生态论英雄,以“三提”(亩均产出提高、集群培育提速、绿色发展提升)、“两改”(智能化改造、体制机制改革)为主要途径,全面推进二次创业,进一步把产业集聚区建设成为全市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先进制造业集中区、新型城镇化融合区和改革创新试验区,为持续深化转型发展攻坚、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全市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快速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工业用地亩均税收力争达到15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年均下降2.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普及率达到60%以上,形成1~2个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带动力的千亿级产业集群,10个左右竞争力强、成长性好、关联度高的百亿级特色产业集群。

二、主要任务

(一)以亩产论英雄,提高亩均产出效益

1.持续开展企业分类综合评价。贯彻落实《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办法》,以制造业企业为重点,每年度评价一次,根据亩均税收、亩均利润、研发投入强度、单位能耗总产值、单位污染排放水平等指标综合评价排序,将企业分为A(优先发展)、B(鼓励提升)、C(倒逼转型)三类。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系统,促进部门协同联动、数据共享,努力实现数据在线采集与评价。

2.配套实行差别化政策。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别研究细化支持A类企业做大做强、鼓励B类企业改造提升、推进C类企业退出转型的配套政策。对A类企业,优先纳入三大改造、土地供应、金融服务等政策支持范围,积极帮助企业争取中央和省级相关专项资金。对C类企业,原则上不安排新增工业用地,限制新增用能、用水和排污需求,纳入差别电价、阶梯电价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等政策执行范围。

3.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各县区要进一步排查产业集聚区停产半停产企业和停建缓建项目,根据停产半停产企业、停建缓建项目的所属行业特点、工艺技术水平、市场前景、资产运营等情况,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采取租赁、回购、重组、二次招商、破产重整等方式,逐一制定处置方案,开展分类盘活。建立低效资产盘活长效机制,对新产生的停产半停产企业和停建缓建项目,及时予以盘活,力争2020年前盘活所有存量低效用地。同时积极开展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试点。

(二)以特色论英雄,提速产业集群培育

1.实施产业集群转型升级行动。严把项目入驻关,健全产业集聚区项目入驻评审机制,严禁引进并逐步退出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值的一般制造业。中心城区产业集聚区、中国国际农加工产业园重点谋划实施先进制造业和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加快培育引进科技型高成长企业,打造引领性强的高新产业集群,合力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县产业集聚区要重点围绕主导产业,聚焦有比较优势的细分产业领域或中高端环节,谋划实施扩链、补链、强链项目,打造特色鲜明的专精产业集群;加快完善产业配套,谋划实施现有企业转型升级和承接有技术含量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促进主导产业集群量质齐升。推进产业集群商标品牌培育基地建设,提升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影响力。

2.培育引领型企业和优势品牌。各产业集聚区按主导产业分别确定2~3家成长性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投入较高的龙头骨干企业,在项目建设、技术创新、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专项政策支持,培育成为带动力强的引领型企业。深入开展质量标杆创建、质量标杆交流培训、质量诊断和咨询等活动,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科研机构等积极参与制定、修订和推广应用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支持企业积极争创国际知名品牌、国家级知名品牌、中国驰名商标、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等,打造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积极创建省级质量标杆。

3.推进区中园布局建设。以区中园形式,积极打造高新区生物医药和新材料、驿城区新能源电动汽车等以新兴产业为主的特色创新产业园;推动恒兴物流、福和物流积极利用物联网等智能技术进行升级扩容,加快正阳花生交易市场、马庄铁路物流园建设,打造一批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的服务业专业园;完善政策扶持和孵化育成体系,加大宣传力度,吸引我市在外创业成功人士和农民工返乡创业,打造回归工程产业园;结合环保攻坚战,加快小散乱企业集中整治和集聚区外企业搬迁入园进度,规划建设一批小微企业园。各县区因地制宜选择政府主导或以特许经营方式与战略投资者、专业园区运营商等社会资本合作,进行统一规划和整体开发,推广以“基金 技术 厂房”模式开展企业引进和孵化。

(三)以生态论英雄,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1.推进绿色工厂建设。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底前完成产业集聚区企业污染集中整治和重点行业企业提标改造,对未达标企业实施停产改造或关停取缔。开展企业能效水效提升、清洁生产、循环利用等对标提升活动,在产业集聚区建成3~5绿色工厂。

2.开展绿色园区创建。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与产业集聚区互联互通,建立污水集中处理等管网和垃圾收储运体系,进一步完善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设施。严格遵守产业规划布局,促进同类企业、同类项目集中布局,实现设施集中布局、污染集中治理,力争打造1家绿色园区。

3.整治提升化工园区。全市不再新增化工园区,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调整时不再新增化工主导产业。尽快对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化工园区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容量评估,原则上不再新上化工类项目,积极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经济效应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开展产业集聚区化工企业隐患排查,对达不到卫生和安全防护距离要求或风险隐患突出的,依法限期整改或关闭。

4.实行生态共建环境共治。推进区域生态一体化建设,将产业集聚区纳入城市生态修复专项规划范围,统一开展生态修复、海绵化改造和绿化建设。开展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根据所在城市或区域污染防治目标,制定实施产业集聚区污染防治攻坚计划。

(四)以创新论英雄,推进智能化改造

1.推进产品创新,提升产品质量。大力开展“三对标四提升”活动,每年滚动实施3—5个创新型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滚动支持企业开发30项新产品,滚动培育3—5个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质量过硬、美誉度高的工业精品。组织对企业开发新产品的主要性能、技术水平、市场前景、经济效益等进行综合评价,加快开发投产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知名品牌和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对积极应用新技术、采购新设备进行产品创新的企业优先申报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2.构建创新平台,提升创新能力。持续推进产业集聚区大中型工业企业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全覆盖工程,重点围绕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生物医药和化工等领域加快布局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院士工作站、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国家、省、市创新平台,启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创建工作。力争大中型工业企业建有研发机构的比例达到80%以上,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总数达到100家以上。实施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关键技术攻关计划,全部纳入“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予以支持。持续推动550家规上工业企业普遍完成新一轮技术改造,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达到25%左右。

3.加快工艺创新,发展智能制造。全面开展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诊断服务,推广智能制造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推进关键岗位“机器换人”、生产线智能化改造、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推动全市产业集聚区A类和B类企业全部实施一轮智能化改造。拓展“智能 ”,依托产业集聚区龙头企业自建或与平台服务商合作等方式,建设面向产业集聚区或特定行业、特定需求的工业云平台;引导中小企业合理选择上云平台,推动420家工业企业、带动763家中小企业上云平台。

4.推进示范应用,建设智能化园区。以企业生产运营、园区运行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智能化为目标,以驻马店市装备产业集聚区、西平县产业集聚区、正阳县产业集聚区为创建省级智能化改造示范园区首期培育对象,支持集聚区与国内外知名的平台服务商、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开展合作,建设园区智能服务综合系统(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企业生产运营、园区运行管理和公共服务智能化,力争成功打造1家省级智能化改造示范园区。

5.集聚创新人才,打造人才高地。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提高企业竞争力为根本目标,围绕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生产性服务业和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中心任务,加强引才、用才、留才等制度建设,促进人才在我市落地生根。立足“人才集聚”和“活力效应”两个关键点,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企业主体作用和院校基础作用,加快培养造就一支适应产业转型升级要求的高素质人才队伍。积极引进信誉好、规模大、实力强、资源丰富的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进驻产业集聚区,建立人才引进、培养、产学研新型合作模式,吸引优秀人才助推我市产业集聚区发展。实施“高技能人才计划”,推动产业人才队伍的整体提升和发展壮大。配合国家“千人计划”和“省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省“千人计划”实施,打造我市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紧缺研发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结构合理、相互支撑的“人才高地”。

(五)以实干论英雄,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1.完善集聚区管理体制。深化区镇管理套合,坚持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兼任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对县(区)属产业集聚区,推进与所套合乡(镇、办)行政区划应调尽调,并在试点基础上,加快推行管委会中层及以下干部全员聘任制、竞争上岗制、绩效工资制等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2.健全企业退出机制。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加强土地管理和闲置土地认证力度,对土地已摘牌闲置1—2年的企业征收土地闲置费,对已摘牌闲置2年及以上的土地政府依法依规予以收回。对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项目投资强度、税收贡献和生产效益达不到合同或协议要求的企业,不能享受我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因企业自身原因超出招商引资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6个月以上未开工建设的,或虽已开工但无实质性进展的项目,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未达到整改目标要求的,实行强制退出。

3.推行市场化开发运营。推进产业集聚区成立或将投融资平台改造为市场化运营公司,承担产业集聚区或部分园区开发建设、投资运营、招商引资、专业化服务等功能。产业集聚区运营公司可通过发行债券、设立基金、股权投资、上市融资等方式开展资本运作,提高投资运营能力。

4.创新高层次管理人才引进机制。对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以外的班子成员以及招商引资和专业岗位急需的管理人才、特殊人才,可实行特岗特薪、特职特聘。完善产业集聚区相关生活配套设施,各地可通过个人所得税奖补等方式,支持企业大力引进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

三、保障措施

(一)注重规划引领。坚持多规合一,各产业集聚区要严格按照省发改委批复规划开发建设,严禁随意扩大面积、改变功能。要坚持着眼长远、循序渐进的开发原则,杜绝圈地运动,不搞遍地开花,开发一片成一片。要优化功能分区,为引进落户高新产业提供用地保障。严格控制在产业集聚区外新设工业园区或安排新增工业用地,以纳入全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的产业集聚区为主体,对邻近的各类园区实施整合或托管。要坚持功能全、配套齐,推进产业集聚区和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一体化布局,合理配套建设产权型或租赁型人才公寓和创客交流新型空间。

(二)加大政策支持。鼓励各地结合财力状况加大对产业集聚区的投入力度。对现有工业企业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不改变用途,在原有建设用地进行厂房加层改造,增加建筑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地价;利用原有存量厂房和土地兴办生产性服务业或创新创业载体的,过渡期内可暂不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产业集聚区可设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定期组织产业集聚区优质企业与产业基金、金融机构等对接。

(三)强化精准招商。推行公司化招商,产业集聚区可成立专业化招商公司并根据招商业绩进行奖励。依托龙头企业开展产业链招商,鼓励产业集聚区搭建峰会、论坛等招商平台,吸引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集聚。开展股权招商、并购招商,定期组织面向产业基金的推介活动,促进重大产业项目落地。紧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产业布局调整,组织开展专题对接招商。

(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提升硬环境,坚持基础设施高标准建设,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九通一平工程。注重产城融合,在产业集聚区和城区结合部建设一批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打造生态宜居产业集聚区,提升产业集聚区承载力和吸引力。二是提升软环境,营造亲清政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应用,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广容缺办理、多评合一、区域统一评估、全程代办、承诺制等模式,探索一条“事项最明、材料最少、环节最简、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佳”的项目开工新路,推进产业集聚区项目快速落地建设。推动各产业集聚区结合主导产业和功能定位,制定并公布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继续深化企业服务日、企业宁静日活动,建立企业问题台账和销号制度,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定期召开政策解读沙龙等活动,当好红娘和店小二,为企业主动服务、靠前服务。聚焦关键核心指标,委托第三方定期开展产业集聚区营商环境评价,以高质量服务促进高质量发展。

(五)完善考核激励。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按年度开展产业集聚区考核评价,对评价排序靠前和首次晋升上一星级的产业集聚区予以表彰奖励,优先支持扩区或申报国家级开发区;对评价排名靠后或部分核心指标居后列的,不支持其扩区、升级。试点开展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第三方评估。

 

附件: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附  件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专项工作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以亩产论英雄,提高亩均产出效益

 

 

1

持续开展企业分类综合评价

市发改委

市大数据管理局、统计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应急管理局、科技局、金融工作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

配套实行差别化政策

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金融工作局、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县区人民政府

3

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以特色论英雄,提速产业集群培育

 

 

1

实施产业集群转型升级行动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

培育引领型企业和优势品牌

市工信局

市发改委、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

推进区中园布局建设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科技局、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以生态论英雄,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1

推广绿色工厂建设

市工信局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

开展绿色园区创建

市工信局

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

整治提升化工园区

市发改委、工信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县区人民政府

4

实行生态共建环境共治

市生态环境局

市住建局、城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以创新论英雄,推进智能化改造

 

 

1

推进产品创新,提升产品质量

市工信局

市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

构建创新平台,提升创新能力

市科技局、工信局

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3

加快工艺创新,发展智能制造

市工信局

市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招商局、市基础电信运营商、各县区人民政府

4

推进示范应用,建设智能化园区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5

集聚创新人才,打造人才高地

市委组织部、人社局。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县区人民政府

以实干论英雄,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1

完善集聚区管理体制

市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县区人民政府

2

健全企业退出机制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商促进局、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3

推行市场化开发运营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金融工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

创新高层次管理人才引进机制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保障措施

 

 

1

注重规划引领

市发改委

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

加大政策支持

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融工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县区人民政府

3

强化精准招商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招商局、工信局、发改委、金融工作局,

4

优化营商环境

市发改委

市大数据管理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住房管理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

5

完善考核激励

市发改委

市统计局、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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