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信局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

为解决新材料应用的初期市场瓶颈,激活和释放下游行业对新材料产品的有效需求,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材[2019]224号)精神,驻马店市工信局组织全市相关企业开展2019年度国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

通知要求,生产《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8年版)》内新材料产品,且于2019年1月26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投保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的企业,符合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工作相关要求,可提出保费补贴申请。《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8年版)》及其他相关要求已发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企业可自主查询。

本次申报工作为企业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保费申请材料。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宣传解读及资料汇总审核工作,积极组织本辖区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参与申报,鼓励支持企业参与投保。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及时与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接,了解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申报材料要求及补助标准等信息。申报材料于2019年12月31日前上报市工信局装备和材料工业科。


联系人:刘泳         联系电话:2987586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