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0001-0203-2019-02956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9年12月13日 | |
名 称: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泌阳县人民政府进行表彰的决定(2019年12月7日) | ||
文 号: | 驻政〔2019〕53号 | 关 键 词: |
近年来,泌阳县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生态立县战略,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019年,泌阳县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泌阳县人民政府进行表彰,奖励资金100万元。
希望泌阳县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中再立新功。全市上下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泌阳县为榜样,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为实现驻马店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