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外贸贷”融资业务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S0001-0208-2019-03085 主题分类: 对外经贸合作
信息来源: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9年12月20日
名  称: 驻马店市“外贸贷”融资业务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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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河南省财政支持稳外贸稳外资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19〕26号)精神,聚焦当前制约外贸企业发展的融资难融资贵等突出问题,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和引导作用,开展“外贸贷”融资业务。《驻马店市“外贸贷”融资业务实施方案》共有六章,三十三条内容。《方案》具体明确了开展“外贸贷”的指导思想、遵循市场化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

《实施方案》在资金来源、运行方式和支持范围方面,明确市财政设立外贸信贷准备金5000万元,作为中小微外贸企业向承办银行申请贷款的增信手段;承办银行放大5-10倍向外贸企业发放贷款。

在信贷产品和贷款流程方面,明确支持出口信保机构对出口企业的应收账款进行风险保障。承办银行对企业发放“外贸贷”,原则上不应要求企业补充提供其他抵质押和担保措施。鼓励承办银行创新贷款审批方式,积极发放贷款。企业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申请“外贸贷”,一家企业只能在单个银行享受“外贸贷”扶持政策。

在补偿机制方面,明确承办银行对企业贷款发生损失,贷款本息损失由信保赔偿、外贸信贷准备金按照比例和限额对承办银行进行补偿。同时,明确了信保赔偿之外的损失和非信保项下的损失补偿问题,以及“外贸贷”进行补偿后,承办银行又追回了欠款应当如何处理。对于“外贸贷”项下贷款的损失,承办银行有责任依据与贷款企业签订的贷款合同进行追讨。

该《实施方案》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相关文件: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外贸贷”融资业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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