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2日从有关部门获悉,疫情防控期间,我省多个地市限行和出行政策发生变化。
郑州市:2月2日晚,郑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自2月3日0时起,暂时解除郑州市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的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如有变化另行通告。
信阳市:1月28日10时起,对多个高速公路收费站实施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通行。
洛阳市:1月30日起至2月9日,城市区范围内,7座(含)以下小型客车暂不执行机动车尾号限行的相关规定。其他车辆仍按《通告》内相关禁限行规定执行。2月10日恢复原《通告》执行。
平顶山市:1月31日0时起,对多个高速公路收费站实施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通行。
焦作市:2月1日至2月29日,城区范围内,7座(含)以下小型客车以及生活物资类、应急物资类、应急处置类三大类货运车辆暂不执行机动车尾号限行的相关规定;其他车辆仍按《通告》内相关禁限行规定执行。
三门峡市:2月1日0时起,对来自疫区和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车辆一律劝返,不得进入三门峡市辖区。对于各县(市、区)、各单位近期经停重点疫区的人员,通知其要暂缓返回三门峡,返回时间另行告知。
南阳市:2月1日中午12时开始,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全天施行(含双休日),结束限行时间另行通知。
开封市:2月3日0时起至2月29日24时,开封市政府决定暂时解除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3月1日0时起,恢复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信阳市:2月3日0时起,在中心城区范围内限制机动车上路行驶,对进入限行区域的所有私家车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为保障城乡生产、生活正常运转,部分车辆不受上述规定限制。(记者 李凤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