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关于驻马店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S0001-0204-2020-00794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20年03月09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关于驻马店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文  号: 驻政文〔2020〕23号 关 键 词:

市人大:

2019年以来,驻马店市人民政府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和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创建全省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目标,坚持将法治作为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内容,将法治政府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全局性和战略性地位谋划推进,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突破、在突破中深化,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着力提升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现将2019年度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积极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活动的工作部署,将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作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的迫切需求和提升我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全力以赴扎实开展。市政府成立了由朱是西市长任组长,各位副市长和市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创建全省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领导小组,夯实打牢组织保障。先后召开了创建全省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会议和推进会议,对示范市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印发了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分工,将创建指标层层分解细化至各地各部门。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响应,迅速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干群一体、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市牢牢把握住创建重要机遇,将创建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打基础、利长远、树样板、开新篇的重要任务,拉高标杆、锚定目标,勇于创新、积极作为,有效激发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内生动力,切实提升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品质和能级。

二、提升政治站位,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推进机制

(一)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提升站位、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市长朱是西担任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向好向快发展。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多次对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专题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坚持高位谋划高质推进。市政府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大共性工作事项,列入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签订的工作目标责任书中,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并按季度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评。对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给予记功和物质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全体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排名靠后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在媒体上向全市人民作出深刻检查。同时,加强舆论引导,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建立完善“一平台、两抓手、一带动、一考核”为主体的“1211”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建立全市依法行政网络督导平台,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平台,动态了解工作情况,精准掌握工作进度,构建了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工作格局。抓实抓牢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两个抓手,以纲带目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有效发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带动作用,对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加强指导、定期检查,确保由点及面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提升。充分发挥依法行政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通过激励问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

三、恪守职权法定原则,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市政府坚持把“放管服”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成立了由朱是西市长任组长的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领导小组,下设精简行政审批组、优化营商环境组、激励创业创新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改善社会服务组5个专题组,坚持行政审批做“减法”、市场监管做“加法”、公共服务做“乘法”,推动改革红利持续释放、政府职能日益优化,不断提升全市综合竞争实力。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依法科学设置政府部门,在所有市政府部门设置行政审批科,规范政府事权,优化组织结构。深入推进“无证明城市”创建,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在办事窗口取消目前存在的13项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类的纸质证明提交程序,并向社会公布全面取消政务服务环节提交证明材料的程序,加快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和服务平台建设,加快与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推进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市县两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一网通办率”均达到100%,在全省率先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现全覆盖。全市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不动产登记压缩至5天。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咱的驻马店”城市APP开通使用,从全国400多个城市案例中脱颖而出,成功入选2018—2019年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评价典型优秀案例。编制完成了《驻马店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驻马店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新型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项目建设。开通了由朱是西市长任群主的驻马店服务企业微信平台,将每月15日定为企业服务日,建立领导分包、企业“服务员”、24小时交办等制度,搭建便捷高效的政企联络“直通车”。全面推进“12345”政务服务热线整合提升,启动了市政府领导接听制度,建立了24小时接听交办机制,实现了“一号对外”,架起了政府和群众之间的连心桥,驻马店“12345”政务服务热线在2019年全国344个城市12345热线第三方评估中位列第27名。推行“365服务”模式,对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等事项推行节假日轮班服务模式,最大限度解决审批效率低、企业办事难的问题。

(三)着力净化市场环境。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开展守信失信联合奖惩工作。坚决取消各类“红顶中介”,严厉整治和打击各类“灰中介”“黑中介”和“假中介”,坚决制止各类中介服务乱收费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封门堵路、恶意阻工、强装强卸、强买强卖、吃拿卡要等扰乱企业生产秩序的行为,坚决查处各种侵害企业利益的不正之风,为企业发展营造安全、宽松的法治环境。强化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政执法专项督察,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不断提升。

四、充分发挥立法引领作用,积极完善制度体系

(一)着力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坚持党对行政立法工作的领导,突出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制定出台了《驻马店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建立健全政府立法机制,持续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民生短板,结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创建国家文明、卫生、森林城市要求,配合市人大制定了《驻马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为我市环境治理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2005年1月1日以来发布的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770件进行了清理,废止185件,修改13件。成立了由朱是西市长任主任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汇编委员会,每年将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编印成书,既为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准确提供了规范性文件标准文本,也为社会各界查阅和掌握规范性文件提供了方便。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应当履行程序而未履行的,一律在合法性审查意见中要求补充完善。在全省率先启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系统,实现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无纸化备案管理。按季度对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情况进行通报,切实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

五、严格履行依法决策程序,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强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经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制度,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持续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工作机制,始终把合法性审查作为政府决策的重要程序,将市政府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和会议纪要、土委会规委会议题、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各类框架协议等全部列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在政府公文处理笺上专门开辟法制审核意见栏目,凡是未经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法制审核,一律不准提交会议研究。在法制审查过程中,牢牢把握公平竞争原则,坚决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情况。2019年,市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共审查各类文件、合同、议题785件。

(二)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出台了《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持续推动政府法顾问制度规范化、制度化。目前全市9县3区政府(管委会)、46个市直部门及172个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普遍建立并实施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形成了市、县、乡三级法律顾问网络。重大行政决策、政府立法、涉法事务等方面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通过座谈会、论证会、电话信函等多种方式征询政府法律顾问意见建议,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六、充分发挥抓手作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周密部署推动。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为抓手,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发展。组织召开行政执法责任制、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现场会,学习先进、交流经验,推动工作纵深发展。大力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行政执法责任制、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创建,加强对示范单位的实地调研指导,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出台了实施方案,召开了现场推进会,组织开展了专项督导,确保“三项制度”在我市高质量高标准实施,“三项制度”推行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2019年我市在全省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培训会上作典型经验发言。

(二)强化措施驱动。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寓服务于执法过程,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实现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有机统一。加强行政调解,完善行政指导,确保工作水平提升、责任到位。狠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在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整体培训的同时,积极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行政执法责任制等专项培训,2019年全市共培训行政执法人员1万余人次,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建立申领行政执法证件计算机考场,推行无纸化考试,客观准确检验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和内容,每季度对全市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情况集中归纳、分析、总结并进行通报。认真处理行政执法举报投诉,对全市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集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将全市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行政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完全脱钩,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有效贯彻落实。

(三)创新监督模式促动。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出台了《市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成立专门机构,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和情况反馈“四项制度”,形成强大监督合力。对环保领域行政执法情况和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开展案卷集中评查,采取明察暗访形式开展督查,实现了对执法行为的事前预防、事中规范和事后监督全覆盖。创新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法治体检活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广泛深入到行政管理和服务对象中开展调查走访,诚恳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深入查找行政执法中不作为、不规范、不文明行为,深刻检视剖析,查找差距不足,制定整改措施,推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切实解决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最关切、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七、构建制约协调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置于党的绝对全面领导之下,主动接受党内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自觉接受监察机关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严格落实《河南省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暂行办法》,加强常态化监督机制建设,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和权力制约,严格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落实预决算公开政策要求,市级所有部门预算全部报市人大审议,市本级和非涉密市直各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率均达100%。

(二)加强政务公开。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落实《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府工作新闻发布的意见》(驻政〔2018〕94号),深入推进重要决策公开。积极组织各县区政府、市直各单位利用新闻媒介、手机等多种途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围绕全市各项重点工作,举行新闻发布会18场次;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约1.5万条,有效提了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严格责任追究。认真执行《驻马店市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强化行政过错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推动政府工作高效落实的通知》《督查事项积分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驻马店市政府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办法(试行)》,充分发挥督查利器作用,加大对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的问责查处力度,有力推进市委、市政府各项重点工作高质高效落实。

八、运用法治方式,多元化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面对社会矛盾纠纷增长快、燃点低、处置难、对抗强的趋势和特点,建立了政府负总责、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系,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形成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现了绝大多数矛盾纠纷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目前,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委会、居委会、社会组织全部建立了人民调解组织,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强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建成启用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9个,实现实体平台全覆盖。仲裁工作成效显著,我市立足小城市移植仲裁本土化、提供仲裁大服务的做法,多次受到司法部表彰。在2019年司法部召开的全国仲裁工作会议上,我市作为全国两个地市级城市之一,作典型经验发言,也是河南省唯一受到表彰的单位。2019年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102771件,调解成功101496件,调解成功率98.75%。

(二)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扎实推进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理、履行、监督、考核等方面规范化建设,每季度汇总形成全市行政复议应诉统计分析报告,定期对行政复议决定书进行网上公开。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全部实行集体会审、听证审理,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实现了案件办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在机构改革中进一步充实驻马店市行政复议案件受理中心人员力量,增加3个编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认真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2019年,全市9县3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人参加出庭应诉35人次。

(三)全面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重点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普遍实施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和设施建设,在中心城区建设了置地法治文化公园、世纪广场法治广场、天颐路法治一条街等法治文化阵地,各县区也均建有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基地或法治文化主题的城市公园(广场、长廊),在全市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九、坚持把学法作为源头工程,切实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切实加强政府系统学法用法工作。建立完善多路径培训、多方位检验、多结果运用的学法用法工作体系,扣紧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第一粒扣子”,有力提升政府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出台《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学习方式、学习内容、参加人员、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督查奖惩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切实抓好“关键少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2019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5次,市直各部门局长办公会议学法共计1100余次。在抓好“关键少数”的同时,全面开展市直单位法律知识考试,先后举办市直单位法律知识考试、环保领域法律知识考试、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法律知识考试、依法行政考核依法行政能力考试共12次,3600余名市直单位班子成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参加,对考试不及格人员进行约谈和集中培训。目前,全市政府系统学法用法蔚然成风,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履职履责必需的法律知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为习惯自觉养成,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成效彰显。

(二)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积极贯彻落实市委《驻马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推动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协调推动市县党委组织部门在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全年综合考核中,将法治建设情况列入重要内容。协调推动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情况的监督,努力在全市政府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近年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工作中还存在法治理念没有普遍真正树立、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程序和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举全市之力、聚全民之智、穷尽一切措施,克难攻坚、披荆斩棘、常抓不懈,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推动依法治国、法治河南建设作出驻马店应有的贡献!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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