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0001-0204-2020-0078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20年03月09日 | |
名 称: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驻政文〔2020〕24号 | 关 键 词: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生产恢复工作,保障全市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有序推进,促进经济健康平稳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
组长:金冬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何晞市政府副市长
贺振华市政府副市长
贾迎战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谢彦涛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不动产服务中心主任
李保刚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勇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贺伟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罗宇威市发改委主任
殷剑市工信局局长
樊卫华市人社局局长
孙留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怀中市商务局局长
李桂霞市卫健体委主任
李俊岭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袁道强人民银行驻马店中心支行行长
郝福忠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薛寒市城管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工作专班的日常工作,罗宇威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任务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统筹推进各类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衔接相关部门指导各县区有序安排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衔接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涉及的疫情防控、工人返岗、重点原材料供给、物资运输调配、金融服务及其他生产、生活保障等难题。
三、部门工作职责
1.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工作专班的日常工作和组织协调,组织驻马店市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联席会议;做好复工企业的煤炭、天然气、成品油等生产要素保障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的正常生产需求;严密部署春运返程工作,完善各项制度预案,确保务工人员安全、有序返程。
2.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指导工业企业,特别是各类疫情防控物资和市场保供物资生产企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保障复工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尽快组织复产。做好对复工复产企业的服务工作,及时掌握企业复工情况,协调解决企业复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了解掌握复工复产企业用工数量、工种、技能等方面的具体需求,制订用工保障方案,满足企业用工需求。监测企业职工返岗复工用工情况,确保重点企业用工,组织重点行业农民工及时返岗复工。
4.市交通运输局:研究制定具体措施,保障复工复产企业生产原材料、设备和物流配送车辆通行顺畅,为正常返岗人员及时通行提供交通保障。
5.市商务局:指导商业企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保障复工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尽快组织复产。
6.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标准、防控应急预案,指导企业开展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检查,确保复工复产企业安全生产。
7.市金融工作局、人行:研究制定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金融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确保2020年中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开辟快速审批通道,提供优质高效综合金融服务。
8.市城管局:发挥行业主管作用,做好复工复产企业的水、气、暖等基本保障工作。
9.市供电公司:全力做好复工复产企业的电力保障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复工复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职尽责,按照统一安排做好各项工作,完善协调机制,密切协作配合,主动沟通会商,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复工复产工作稳步推进,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2.建立上下沟通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或建立工作推进机制,责成专人负责,及时将工作进展和信息上报市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办公室。
3.建立复工复产信息日报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复工复产工作台账,从2月12日起,每日向市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本部门前一日复工复产台账及相关情況。
联 系 人:于玮 吴梦晓
联系电话:2600680
邮箱:yxk201109@163.com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