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S0001-0208-2020-00945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0年03月24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  号: 关 键 词: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农村教师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知》政策解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和驻马店市委、驻马店市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决策部署,切实解决好农村教师住房建设问题,促进农村教师安心从教,市政府制定驻马店市农村教师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方案》印发的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和驻马店市委、驻马店市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决策部署,切实解决好农村教师住房建设问题,促进农村教师安心从教,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实施方案和河南省农村教师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4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起草《驻马店市农村教师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二、《方案》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驻马店市委、驻马店市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创新型教师队伍为目标,鼓励县、区政府(管委会)采用多种形式和渠道解决农村教师住房问题,改善农村教师住房条件,确保农村教师留得下、稳得住。

三、《方案》的起草过程

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我市农村教师住房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市政府把制定《方案》纳入2020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项目计划。市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置,组成专门班子全面启动《方案》起草工作。在实地调研、借鉴外省市好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并通过了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市住建局在进一步吸收采纳、修订完善的基础上,形成了《方案》。

四、《方案》印发的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驻马店市委、驻马店市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创新型教师队伍为目标,鼓励县、区政府(管委会)采用多种形式和渠道解决农村教师住房问题,改善农村教师住房条件,确保农村教师留得下、稳得住。

  (二)总体要求

  1、基本原则。坚持实物分配为主、货币补贴为辅,因地制宜、分类有序解决农村教师住房问题;坚持市场化运作、政策性优惠,充分体现对农村教师的关怀爱护;坚持自愿原则,引导农村教师结合自身需要选择购买或租住;坚持选址合理、设计优良、节能环保,确保建设品质。

  2、目标任务。从2019年起,3—5年内通过建设商品住房、发放购房补贴等多种方式,稳妥有序满足我市农村教师基本住房需求。

  (三)保障对象

  全市乡镇(不包括县城所在乡镇)及以下学校(含教学点)在编在岗教师,实施过程中可优先考虑无房、生活困难农村教师。

  (四)解决方式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可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选择以下方式解决农村教师住房问题:

  (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根据当地农村教师住房需求,积极谋划建设农村教师住房项目,通过实物方式向符合条件的农村教师提供商品住房,每套面积不宜超过120平方米,原则上每平方米价格比同地段同品质商品房优惠不低于1000元,或结合当地实际按不低于20%的优惠幅度向农村教师提供商品住房。

  (二)有条件的县、区政府(管委会)可结合农村教师需求和意愿,在当地寻找合适的房源,组织符合条件的农村教师进行团购,团购价格原则上每平方米比同地段同品质商品房优惠不低于1000元或不低于20%。

(三)有条件的县、区政府(管委会)可结合从教年限、职称等情况,探索以向符合条件的农村教师发放购房补贴、购房优惠券等多种方式作为实物分配的补充。

  (四)有条件的县、区政府(管委会)可参照人才公寓方式,由政府投资建设或回购部分市场房源作为教师公寓,提供给符合条件的农村教师租住。

  (五)支持政策

1、明确实施主体;2、确保用地供应;3、拓宽资金渠道;4、落实税费优惠政策;5、确保项目品质。 

(六)组织实施

  1、强化主体责任2、明确部门职责;3、加强绩效监督;4、建立长效机制;5、加强信息沟通。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