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0001-0208-2020-0230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信息来源: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0年07月02日 |
名 称: | 关于《驻马店市促消费稳增长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部门出台的《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关于统筹推进商务系统消费促进重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增强消费信心、完善消费机制、释放消费潜力,增强消费对我市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提出驻马店市促消费稳增长若干措施。
一、出台背景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外需受阻,内需不振,市场消费持续低迷,进而对经济社会运行产生连锁冲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采取措施促消费、稳增长、保民生。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为迅速提振信心,拉动消费,先后印发了促消费重点工作指导意见。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市发改委、市商务局组织人员广泛收集资料,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参考上海、郑州等地出台的措施,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驻马店市促消费稳增长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并先后召开了专题会议、企业家座谈会,倾听企业心声,结合实际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措施》主要内容
《措施》共十五项内容。
第一项支持发放消费券;
第二项鼓励商场超市、住宿餐饮等行业开展促消费活动 ;
第三项促进文旅行业迅速回暖;
第四项鼓励汽车消费升级;
第五项支持会展经济发展;
第六项积极挖掘培育消费新业态 ;
第七项鼓励农资、农具市场消费;
第八项促进特色商业街消费发展;
第九项繁荣夜间经济;
第十项支持商贸领域总部经济发展;
第十一项扩大餐饮服务消费;
第十二项推动成品油消费;
第十三项深入开展消费扶贫;
第十四项建立运行监测机制;
第十五项营造浓厚消费氛围。
三、相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活动流程,确保措施落地生效,各项奖补资金兑现由财政部门负责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