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驻马店市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S0001-0208-2020-02301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0年07月02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驻马店市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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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做好我市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制定了《驻马店市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方案》的背景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加强矿产资源高效利用和矿业绿色转型升级两条主线齐头并进。依据《矿产资源法》、《驻马店市山体保护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驻马店市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实施方案》。

二、《方案》的意义

加强对矿产资源的高效利用,加快我市优势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引进优质企业对我市重要矿产资源进行勘查,摸清家底,为合理开发提供资源支撑。发挥优势企业的带头作用,建成一批绿色矿山,建立专项生态治理基金,加快我市生态修复。做到先保护后开发,注重生态建设,通过森林绿化和生态修复,积极打造美丽驻马店、生态驻马店,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良性开展。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资源勘查。为科学规划,发挥矿产资源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力度,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委托与市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中化地质矿产总局,对我市行政辖区内含钾岩石、金红石等优势矿产资源尽快进行普查、勘查;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委托与市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对我市碳质页岩、碎云母、地热、矿泉水等矿产资源尽快进行普查、勘查。勘查所需费用从矿产资源公开出让中列支。尽快摸清我市矿产资源家底,为科学规划、合理开发提供资源支撑。

(二)规划编制。按照“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合理布局、规模集约”的原则,启动我市第四轮(十四五)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市、县两级规划同步编制原则,统筹安排我市矿产资保护与开发利用,把有效矿产资源在矿产规划中充分显现。

(三)矿权出让。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推进矿产资源出让的有关要求,保障建材市场需求,对完成资源整合、条件成熟的11个采矿权公开出让。分别是泌阳县3个饰面花岗岩矿、4个建筑用砂矿,确山县2个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和2个砖瓦用页岩矿。

(四)研发应用。充分发挥非金属资源优势,促进特色资源、战略资源在经济发展中的应有作用,组建我市国家级非金属研究基地、院士工作站及若干国家、省、市科研平台,对我市非金属矿产资源进行专项研究。

(五)创新推动。一是推进地方铁路升级改造。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改善我市空气质量,加快推进驻马店市地方铁路升级改造工作。二是筹建豫南建材市场。在马庄物流园区建设豫南最大的建材市场,形成矿产资源综合开发产业链,助推驻马店市的经济整体发展。

四、《方案》的主要特点

(一)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力度。为加快我市优势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引进了优质企业对我市重要矿产资源进行勘查,摸清家底,为合理开发提供资源支撑。

(二)出让采矿权。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推进矿产资源出让的有关要求,保障建材市场需求,对完成资源整合、条件成熟的采矿权公开出让。

(三)创建绿色矿山。要求有生产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发挥优势企业的带头作用,全面创建绿色矿山。

(四)建立专项生态治理基金。加快我市生态修复,助推驻马店市的经济整体发展,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相关链接: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 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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