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完成责任目标先进单位和完成责任目标单位的决定

标 题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完成责任目标先进单位和完成责任目标单位的决定
索引号 F0001-0201-2015-1049614 发文字号 鹤政〔2015〕3号
发布日期 2015-02-10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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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完成责任目标先进单位和完成责任目标单位的决定 鹤政〔2015〕3号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02-10 字体大小: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4年,各级各部门坚持以建设生态活力幸福之城为总方向,以加快打造两个构建升级版为总任务,以提升求进为工作总基调,改革创新,实干争先,较好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年度责任目标,各方面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浚县政府、山城区政府、淇县政府,市发改委、科技局、监察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质监局、审计局、统计局、旅游局、安监局、国税局、地税局、气象局、残联、南水北调办、农科院,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工行鹤壁分行、农发行鹤壁分行、市农信社等30个单位为2014年度完成责任目标先进单位。

  淇滨区政府、鹤山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市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委员会、公安局、民政局、信访局、财政局、城乡规划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林业局、畜牧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体育局、粮食局、人防办、档案局、事管局、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银监局、农机局、房产管理中心、供销社、物资集团、市场发展中心、史志办、烟草局、无线电管理局、浚县农场、盐业局,中原银行鹤壁分行、邮政储蓄银行鹤壁分行、鹤壁供电公司、鹤壁职业技术学院等40个单位为2014年度完成责任目标单位。

  希望受表彰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努力在新的一年取得更大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坚持提升求进工作总基调,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奋发进取、争创一流,确保全面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为加快生态活力幸福之城建设进程、迈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步伐作出应有贡献。

                                                                                                20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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