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2015年实施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完善工程意见的通知

标 题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2015年实施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完善工程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F1000-0201-2015-1162164 发文字号 鹤政办〔2015〕40号
发布日期 2015-06-19 成文日期 201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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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2015年实施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完善工程意见的通知 鹤政办〔2015〕40号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06-19 字体大小: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实施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完善工程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6月11日

  关于2015年实施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完善工程的意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8日)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2015年持续深入实施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完善工程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5〕59号)精神,为做好2015年我市就业创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努力扩大就业容量,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保持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二、目标任务

  持续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强力推动大众创业,统筹做好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各类群体就业工作,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2万人、农村转移劳动力新增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强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

  1.理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财政供给体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和公共就业服务“十二五”规划要求,将县级(含)以上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为劳动者免费提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2.完善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及管理体制。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1〕98号),完善乡镇(办事处)、村(社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及管理体制,充实基层工作人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提供就业创业服务的机构给予经费补贴,保障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实现城乡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均等化、全覆盖。

  3.稳步推进产业集聚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围绕承接和壮大产业,强化产业集聚区人力资源服务保障,开展用工指导、创业指导、事务代理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促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向产业集聚区延伸,帮助企业不断提升竞争力。

  4.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标准化建设,统一工作制度和流程,为劳动者提供标准化、精细化服务,年内创建30个优质服务窗口。加强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公共就业创业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全面推广全省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完善鹤壁就业网,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天候就业服务信息化网络。

  (二)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的就业

  1.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开展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建立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数据库,摸清就业需求。进一步规范就业见习单位管理,创建5个见习示范基地,组织5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开展以定向培训为主的就业技能培训,对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开展岗前培训,提升其就业能力。组织开展产业集聚区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岗位对接洽谈、高校毕业生(春季、夏季、秋季)网络招聘月和就业创业服务进校园、校园招聘会、双选会、分行业招聘会等各类就业创业服务专项活动,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稳中有升。落实求职补贴,对“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农村贫困户、残疾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施一对一重点帮扶,全程跟踪服务,促进其尽快就业。

  2.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建立大学生创业情况统计制度,强化绩效考核,确保实现每年扶持500名大学生成功创业的目标。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活动,培育一批创业带头人,引领更多大学生创业。为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发放就业创业证,落实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等扶持政策,降低大学生创业成本。

  3.统筹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工作。加强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深入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活动,对各类就业困难群体结对帮扶,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实行托底安置,确保长期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大龄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及早实现就业。

  (三)强力推动大众创业

  1.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新型孵化平台。大力发展以促进创业者交流合作和提供全要素支持为目的,以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科技化为特点,以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创业咖啡、创业训练营、创业沙龙为典型代表,适合服务大众创业的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创业生态环境。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科技、教育、商务、邮政等部门间合作,建立鹤壁市科技创新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孵化区、中小企业创新孵化园、邮政电商园等,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孵化园区建设,引进先进孵化技术与优秀孵化机构,提升孵化功能和效果。继续推进创业孵化示范园区建设,每年指导建立、评估认定县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园区2个,市级2个,争创省级1个,在全市形成省、市、县级创业孵化园区全覆盖。

  2.强化创业服务,完善服务功能。拓宽创业培训受益群体范围,完善“创业意识 创办/改善企业 创业实训”培训模式,加强讲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加强创业辅导,做好开业指导、项目咨询、评估、分析和后续跟踪服务工作,建立创业导师和创业咨询师队伍,举办创业讲堂、专题咨询等多种形式的辅导活动,促进初创企业成长。建立鹤壁市创业项目库,举办创业项目展示暨创业成果展,定期发布征集创业项目信息,力争项目展示数量达到50个以上,引导创业者科学慎重地确定创业项目。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作用,进一步降低担保条件,简化贷款手续和发放流程,力争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亿元,为大众创业提供资金支持。培育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和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机制,为创业融资提供对接服务。

  3.加大创业宣传,营造创业氛围。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主渠道作用,宣传创业知识与创业典型。开展创业培训服务进大学校园和社区活动,通过创业之星进大学校园、社区和创业知识咨询会等形式,宣传创业政策,讲解创业知识。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创业论坛和创业大赛,编印《鹤壁市创业之星名录》,发现、培育更多的创业典型。

  (四)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服务企业用工工作

  1.深化转移就业服务。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春暖行动”“普工招聘进村镇”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通过信息化服务平台,广泛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信息,为农村劳动力和用人单位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广泛收集产业集聚区企业用工需求,积极开发本地就业岗位,每月编制《企业用工需求目录》,引导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2.加大农民工技能培训力度。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大力推行职业介绍、技能培训、技能鉴定、资金引导“四位一体”的服务模式,促进培训专业与市场需求、培训标准与用人标准对接,增强培训针对性,加强政策引导,落实培训补贴,提高农村劳动力和培训机构的积极性,提升农村劳动力职业素养和就业能力。全年完成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2万人。

  3.大力服务企业用工。积极推进人力资源实名制动态管理,完善就业电子地图功能,充分运用人力资源和企业用工动态信息库,促进用工对接。注重开展企业联谊活动,引导企业改善用工条件,稳定员工队伍,提高吸引力,减少员工流失。建立企业淡旺季人力资源调剂机制,引导人力资源合理流转,降低企业用人成本。充分促进产业集聚区企业和高校毕业生岗位对接,解决企业对中高级专业技能人才需求难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就业创业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加强调研,及时协调解决;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各县区要加强对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督导,共同推进全市就业创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保障资金需要。各县区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保障就业创业工作所需资金。市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就业资金使用情况通报制度,合理安排支出进度,切实做到资金使用安全。

  (三)科学分析研判。密切关注就业形势变化,建立完善就业形势分析制度和就业失业信息监测、失业预警制度,特别关注重点领域、群体、企业就业失业问题,对企业用工和人力资源供求状况实行动态监测管理,做好规模性裁员监控工作,科学制定因就业、失业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应对预案,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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