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标 题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F1000-0201-2015-1229847 发文字号 鹤政办〔2015〕52号
发布日期 2015-08-27 成文日期 2015-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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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政办〔2015〕52号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08-27 字体大小: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8月20日

  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

  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促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开展,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为保证活动有力有效开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等,切实解决部分政府工作人员“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等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纠风工作责任制,促进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从政环境,为我市建设生态活力幸福之城、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二、专项治理范围和对象

  专项治理范围为全市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共服务领域的国有企业。

  专项治理对象为上述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

  三、整治重点问题

  (一)“不敢为”问题。重点整治:借口管得严了、约束多了,工作放不开手脚,该抓的事不抓,该管的事不管,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做事,庸庸碌碌守摊子、平平安安占位子、浑浑噩噩混日子;不敢担当、不敢负责,执行力不强,工作处于落后状态等。

  (二)“不会为”问题。重点整治:在其位不谋其政,不学习法规政策,不潜心研究工作,不熟悉本职业务,敷衍塞责、尸位素餐;大事做不来、小事不愿做;业务素质不高,工作能力不强,不能有效履行职责、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等。

  (三)“不想为”问题。重点整治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对群众感情淡漠,服务意识不强,为群众办事“踢皮球”“中梗阻”,对上级交办的任务找客观原因顶着不办,对群众要办的事情找客观理由拖着不办;作风散漫,纪律涣散,心浮气躁,精力不集中,工作不在状态等。

  四、重点整治活动和整治领域

  (一)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围绕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对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防洪度汛、农业、食品药品、文化旅游公共服务等“十个领域”的党政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自身岗位责任履行情况,特别是对监管职责和服务作用同步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理念不牢、安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作风不扎实、推诿塞责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执法监督不严格、隐患排查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等庸政懒政、失职渎职行为。(牵头部门:市安监局)

  (二)重点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围绕我市列入省35个重点项目和150个市重点项目,对各县区、各部门重点项目建设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工作推动不力,项目建设进展迟缓,无实质性动工、不能按时投产和达产,在项目立项、土地、规划、环评等前期工作以及建设环境、政策落实等方面服务保障不积极、不到位等问题,严肃查处在项目建设中设置门槛、障碍等失职渎职行为。(牵头部门:市政府重点项目办、发改委)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突出问题。重点监督检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政务公开、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执行情况,着力解决改革进展迟缓、审批环节过多、办事效率低下、证明过多过滥等问题,严肃查处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牵头部门:市编办)

  (四)涉农资金管理和使用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对涉农资金申请、拨付、管理、使用中的突出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着力解决项目申报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擅自变更实施项目、招投标执行效率低、项目建设启动缓慢等问题,严肃查处违规审批、贪污截留、挤占挪用、违规招投标等违规违纪行为。(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发改委)

  (五)涉教领域违规办学、招生、收费等突出问题。重点对各级教育、发展改革等涉教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和义务教育择校、教辅教材散滥、教育乱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着力解决义务教育学校是否存在违规招生、办班收费、巧立名目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是否存在违规补课和向学生收取补课费,是否违规收取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是否存在乱订教辅资料,是否存在在职评以及招生、考试等工作中行贿、受贿;中小学教师是否存在举办或参与举办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和有偿家教问题;是否存在变相体罚学生,接受或索要学生及学生家长财物、接受家长吃请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监管失职渎职、违规办学、教育乱收费、高招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发改委)

  (六)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突出问题。重点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改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及履行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监管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解决检查、用药、治疗、药品器械招标采购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涉医贪腐、收受红包和吃回扣、违规和非法接受捐赠、借集中配送形成垄断等违规违纪行为。(牵头部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七)环保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重点监督检查各级环保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着力解决偷排偷放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对公众诉求环境问题不作为以及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缺失等失职渎职行为,促进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八)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域突出问题。督促县区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机制,重点解决“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塑化剂、食品标签标识、保健食品“四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等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监管不力、推诿扯皮、慵懒散软等失职渎职行为。重点治理在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中滥用自由裁量权,以罚代管、趋利执法、随意执法以及不按程序和规定时限实施行政审批,违规设置前置条件,造成办事效率低下,增加基层和企业负担等问题。(牵头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各级各部门在完成市定任务的基础上,可根据工作需要,围绕本级本部门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相应监督检查活动。

  五、方法步骤

  将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三查三保”活动紧密结合,做到同推进、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0日—8月31日)。各县区、市直各牵头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各自专项治理活动方案(8月31日前,将方案报送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并通过专题会、座谈会、视频会等形式,对本县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进行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9月30日)。各县区、各部门对本县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整改落实。

  (三)监督检查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各级监察部门和纠风部门组织明察暗访小组,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调研、分析、通报、查处、问责。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治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的制度、措施,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治理活动顺利开展,建立鹤壁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迅速制定方案,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强化监督检查。各级监察和纠风部门要将明察暗访作为发现问题的重要途径,认真组织机关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以及工人、农民、市民等群众代表,深入各县区、市直机关和乡镇、部门行业办事窗口等进行明察暗访,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重点抽查。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积极组织有关部门依规依纪严肃查办,对违纪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违纪事实、处理决定等进行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

  (三)强化执纪问责。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整改、逐一销号,确保全面纠正到位。各级监察和纠风部门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为官不为、庸政懒散,干部群众意见较大,不能有效履行职责、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工作处于落后状态或者出现较大失误的要严肃问责,并建议组织部门按照《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有关要求,视情作出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或降职等处理,推动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对发生重要案件、久拖不办或查处不到位的地方或部门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追究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确保监督执纪问责落到实处。

  (四)强化情况报告。各县区、各部门要建立专项治理情况汇总报告制度,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开展、问题查处、案件查办等情况报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政府第一综合楼221房间,联系电话:3271662、3316577)。各级监察和纠风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对“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等突出问题的调研分析,广泛选取对象,规范调研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为分析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状况、持续深化专项治理提供依据。

  

  附  件

  鹤壁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

  活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史全新(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召集人:叶建民(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王海军(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郭凯英(市纪委常委)

  牛志红(市编办副主任)

  董撵群(市财政局副局长)

  韩丽萍(市发改委纪检组长)

  牛万斌(市教育局纪委书记)

  张俊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纪委书记)

  陈  军(市环保局纪检组长)

  郑全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建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组长)

  李路平(市审计局副局长)

  刘勤升(市安监局副局长)

  藏梅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纪检组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纠风办,郭凯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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