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 ||
索引号 | F1000-0201-2015-1296202 | 发文字号 | 鹤政办〔2015〕79号 |
发布日期 | 2015-12-11 | 成文日期 | 2015-11-23 |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鹤政办〔2015〕79号 | |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12-11 字体大小: |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鹤壁市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11月23日 鹤壁市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要点 为持续提升我市林业生态建设水平,根据《鹤壁市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2013—2017年)》,结合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强力推进以“三廊三带三区”为骨架、覆盖全域的林业生态体系建设,突出抓好淇河绿化、太行山绿化、生态廊道绿化、林业产业等重点工程建设,提升绿化档次,强化生态效果,为建设生态活力幸福之城作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完成造林和补植补造182480亩,其中浚县26480亩,淇县69795亩,淇滨区41660亩,山城区19940亩,鹤山区22145亩,浚县农场130亩,市水库建管局1500亩,开发区330亩,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500亩;完成森林抚育和改造133659亩,其中浚县23000亩,淇县48199亩,淇滨区38930亩,山城区13530亩,鹤山区10000亩。 二、重点工作 (一)三廊 1.西部太行山区。完成荒山绿化77070亩,其中浚县6300亩,淇县37905亩,淇滨区13965亩,山城区10080亩,鹤山区8820亩,栽植树种主要有侧柏、油松、黄栌、五角枫等。在自然条件适宜的山区,实行封山育林15750亩,其中淇县5250亩,山城区5250亩,鹤山区5250亩。 2.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两侧。按照要求,在干渠防护栏外侧各种植宽度100米的防护林带,绿化面积 8500亩,其中淇县7000亩,淇滨区1200亩,开发区300亩。 3.高速高铁两侧绿化提升。完成补植补造面积790亩,其中浚县300亩,淇县100亩,淇滨区230 亩,浚县农场130亩,开发区30亩。 (二)三带 1.淇河生态文化旅游带。在盘石头水库大坝至寒坡洞取水口之间主河道两侧完成人工造林面积 15960亩,其中淇县6825亩,淇滨区9135亩。在京港澳高速淇河桥东1.4公里处至淇河入卫河口30公里范围内淇河两岸完成造林336 亩,其中浚县126亩,淇县210亩。 2.鹤浚快速通道绿化生态带。每侧绿化18米,建成高标准道路绿化景观长廊,绿化任务1260亩,其中浚县735亩,淇滨区525亩。 3.淇县西部美丽乡村生态带。以建设绿色家园为目标,重点抓好扶贫路两侧乡村绿化,由淇县完成绿化造林3150亩。 (三)三区 1.盘石头水库库区。立足水源地综合保护,着重开展山区绿化及植被恢复,由市水库建管局造林1500亩。 2.湿地公园涵养区。完成造林绿化 800 亩,其中淇县300亩,淇滨区500 亩。 3.淇水湾生态区。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完成绿化500亩。 (四)其他绿化工程 1.平原生态防护区。完成农田防护林建设1300亩,其中浚县800亩,淇县500亩。 2.重要通道绿化。着力抓好新东上线、高庙线、大海线、大白线、王东线等贯穿重要区位的通道绿化,完成道路生态廊道绿化2900亩,其中浚县500亩,淇县700亩,淇滨区1300亩,山城区200亩,鹤山区200亩。 3.绿色富民产业工程。完成特色经济林建设35554亩,其中浚县15834亩,淇县6700亩,淇滨区6930亩,山城区840亩,鹤山区5250亩。以速生杨为主要树种,建造林产工业原料林8820亩,其中淇县420亩,淇滨区5250亩,山城区3150亩。 4.矿区植被恢复工程。重点抓好露天采掘矿区、煤矿塌陷区等植被恢复与重建,完成造林绿化3985亩,其中浚县1360亩,淇县315亩,淇滨区1575亩,山城区210亩,鹤山区525亩。 5.产业园区绿化工程。继续实施厂区、道路、外围荒山等绿化工程,完成绿化面积4305亩,其中浚县525亩,淇县420亩,淇滨区1050亩,山城区210亩,鹤山区2100亩。 (五)森林抚育和改造工程 1.森林抚育。通过适度疏伐、修枝、补植、施肥、割灌除草等方式,完成森林抚育123130亩,其中浚县23000亩,淇县46600亩,淇滨区35230亩,山城区11300亩,鹤山区7000亩。 2.低效林改造。通过高接换头、更新等措施实施低质低效林改造10529亩,其中淇县1599亩,淇滨区3700亩,山城区2230亩,鹤山区3000亩。 (六)全民义务植树和古树名木保护 1.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每个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建2—3个义务植树基地,实行义务植树登记制度,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0%以上。 2.继续对全市现有80棵古树名木进行保护,建立完整档案,并把即将成为古树的树木提前纳入保护范围给予保护。 三、工作要求 1.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县区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将造林绿化任务分解到乡镇(办事处),落实到具体地块,制定完善的工作方案,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和监督检查机制。 2.科学规划,精心设计。各县区要认真组织现场勘查,高质量完成施工作业设计,把握好土地租赁、苗木订购、公开招标等关键环节,确保绿化工程按时开工建设。 3.突出重点,打造精品。要突出重点,打造亮点,每个县区至少打造3个以上精品工程。要把造林绿化工程与壮大林业产业、繁荣旅游产业、发展休闲观光农业等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增加收入。 4.抓好防火,巩固成效。以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为抓手,以严管火源为手段,以加强应急管理为基础,以强化森林防火体系建设为突破口,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巩固全市造林绿化成果。 5.真督实查,严格奖惩。植树造林黄金期要倒排工期,抢抓进度,严格实行“一日一排名、一周一通报”制度,对任务完成不理想的单位减少补贴资金并限期整改完成。市里将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督查考核。 附件:鹤壁市今冬明春造林绿化任务表
| |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