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一季度经济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标 题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一季度经济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索引号 F1000-0201-2016-1393544 发文字号 鹤政办〔2016〕4号
发布日期 2016-03-03 成文日期 2016-02-19
标签: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一季度经济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鹤政办〔2016〕4号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3-03 字体大小: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关于做好2016年一季度经济工作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2月19日

  关于做好2016年一季度经济工作的若干措施

  为做好2016年一季度经济工作,确保全年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实现“开门红”,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第一季度经济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6〕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强化调节调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帮助困难企业脱困。深入开展银企、产销、用工、产学研对接,组织企业参加省五大产业链产销对接活动,依托第八届中国(鹤壁)民俗文化节等对内展销平台,支持行业协会、电商平台开展多种形式产品促销活动。对煤炭、化工等陷入困境的企业,引导强化综合成本管控,通过内部挖潜降本增效,提高盈利能力;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停产半停产的企业,引导其通过关停并转、兼并重组、调整产业及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等方式走出困境。积极推进鹤煤热电厂直连直供工作,严格落实“煤电互保”政策,完成2016年煤电购销合同签订。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改委、商务局、旅游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及各产业集聚区管委

  (二)降低企业成本。落实国家关于降低企业税费政策措施,研究出台我市支持企业发展的具体办法,扎实做好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公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严格执行中国银监会“七不准”“四公开”规定,对直接与贷款挂钩、没有实质服务内容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豫政〔2015〕73号),进一步激发小微企业活力、动力、创造力。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改委、财政局、银监局、国税局、地税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及各产业集聚区管委

  (三)强化资金保障和风险控制。筛选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单位参加省重大项目与金融机构对接会、企业债券和“双百”融资活动。发挥好“助保贷”和“过桥资金”等融资工具作用,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向上级争取信贷规模,对上市挂牌企业以及在债券市场融资、引进保险资金的企业予以奖励。引导财政出资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方式增强担保能力。实行信贷业务主办银行、金融机构抱团帮扶、联席会议、抽贷报告等制度,对发展前景良好、面临暂时资金困难的企业,贷款金融机构通过加强合作、统一授信、到期续贷等措施,合力帮助企业摆脱经营困境。解决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非法集资和不良贷款问题,加强风险企业监测预警及帮扶,持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利益。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银监局、发改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及各产业集聚区管委

  (四)做好煤电油气运保障。强化煤电油气运协调调度,加强对油气管道的安全保护,保障重点企业和居民需求。持续做好春运工作,确保安全平稳有序。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商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及各产业集聚区管委

  (五)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加强对主要经济指标和重点行业、企业的监控,密切关注要素需求,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并及时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积极化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持企业正常运营。按照以旬保月、以月保季的要求,确保主要指标实现“开门红”。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统计局、财政局、商务局、国税局、地税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及各产业集聚区管委

  (六)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深入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加大公积金归集扩面力度和促进农民进城购房政策支持力度。建立购租并举住房制度,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率。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坚持分类调控、精准调控,优化土地供应结构,鼓励发展养老、文化、体育等跨界地产,防控商业地产风险。

  责任单位:市房产管理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管理局、财政局、发改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及各产业集聚区管委

  二、着力扩大投资,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七)提升开放招商实效。延续定向招商、精准招商、专业招商、以商招商等好经验好做法,更加注重运用企业联合行业协会、中介组织进行整体招商。组织参加第十届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招商活动,筹备好2016中国(鹤壁)快餐食品博览会等。加快推进与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化学研究所等合作共建创新研发平台建设。持续完善鹤壁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功能,加快商检“四室一中心”(动物检验检疫实验室、植物检验检疫实验室、金属镁实验室和国检检验检疫实验室,国际旅行体验中心)建设;加快推进鹤壁综合保税区申建工作,开展国际商品城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食品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科技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及各产业集聚区管委

  (八)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列入省“1816”投资促进计划的225个项目,确保一季度开工83个。以提高项目开工率、资金到位率、投产达效率为重点,突出抓好总投资1269亿元的120个市重点项目,组织开展项目联审联批、春季集中开工和“三比三评”等活动,强化重点项目督导,加大日常考核力度,力争万城集团新能源产业园等18个市重点项目开工建设,确保完成投资95亿元以上。积极做好全省重点项目暨产业集聚区观摩点评活动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水库建管局、事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及各产业集聚区管委

  (九)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按照国家确定领域和投资方向,编制3年滚动投资计划。积极与省有关部门和国开行、农发行沟通对接,对于条件成熟的项目,尽快完善申报要件,提前开展项目审核,合力做好专项建设债券申报工作,大力争取专项基金支持。出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加大项目日常监管力度,确保31个国债资金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充实完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储备库,依托各级信息发布平台,分批向社会推介条件成熟的项目。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民间资本参与积极性。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农业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及各产业集聚区管委

  三、加快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

  (十)创新发展现代工业。出台《中国制造2025鹤壁行动计划》,加快培育链条健全、规模合理、协作高效的产业集群,打造全产业链、高端高效工业经济。进一步修改完善鹤山区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加快推进九矿片区基础设施修复等项目建设。紧盯国家、省有关政策,推动完善山城老工业区提升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建立重点项目储备库,争取纳入国家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示范区支持范围。抓好年产350万吨煤焦油煤沥青综合利用、工业原料气化岛等煤基新能源新材料项目,统筹推进光伏发电、风电等清洁能源项目,推动清洁能源和新材料产业发展壮大。设立食品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抓好中鹤品鲜休闲威化食品等项目,提升面制品、肉制品两大产业集群规模。抓好亿网光电通信电缆等项目,加快壮大产业规模,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重点抓好年产2000吨镁合金薄板等项目,推动镁合金在高终端领域应用。抓好年产84万套星级家具及整体橱柜等家居项目,突出“互联网 家居”、林木一体化、绿色生态板材等方向,加快形成家居产业联盟。抓好新纯服装二期等项目,巩固提升传统纺织服装产业。重点推动56个市重点项目,力争开工项目7个以上,完成投资47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改委、商务局、财政局、食品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及各产业集聚区管委

  (十一)提速发展现代服务业。贯彻落实《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鹤政〔2015〕41号),发挥领军企业示范作用,抓好豫北煤炭物流储配基地等项目建设。持续推进旅游资源整合、提质增效等工程,加快淇河生态区等项目建设,开发特色旅游产品,组织举办好精品节会。推动“互联网 ”与重点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公共服务等深度融合,力争建成一批“互联网 ”产业园;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抓紧引进建设一批线上线下结合的实体店,打造融体验、销售、售后服务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依托山城区石林、浚县古城等优势资源,推进文化旅游、影视拍摄一体化发展。加快健康养老产业示范园区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公共平台建设,大力引进涵盖医养结合、养生保健等内容的健康产业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商务局、旅游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民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及各产业集聚区管委

  (十二)深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贯彻落实《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鹤政〔2015〕23号),加快建设全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示范市。建立完善科技创新园、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成果转移转化基地等服务平台。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扶持创新型骨干企业及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省级研发中心。加快培育新兴服务业态,抓好科技创业投资基金管理运行,组织开展好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试点推广工作,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及各产业集聚区管委

  四、做好“三农”工作,提升农业水平

  (十三)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加强农情调度,因苗制宜,科学分类指导,加强预测预报,重点防范低温冻害、干旱等突发性天气事件。加强小麦田间管理,综合防治病虫草害,为实现全市夏粮“十四连增”奠定基础。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水利局、气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及各产业集聚区管委

  (十四)推进高标准粮田建设。加大农业政策和资金投入力度,大力推进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建设,抓好大田物联系统、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配套体系建设。以《河南省高标准粮田保护条例》实施为契机,加强对高标准粮田区域内土地、道路、电网、水网、气象等公共设施维护和统一管理,确保高标准粮田持续长久利用和发挥效益。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水利局、气象局、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及各产业集聚区管委

  (十五)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特色农业、高效农业、绿色农业和品牌农业,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工程,加强优质无公害清洁粮源基地、优质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和小麦种子繁育基地建设。扩大物联网技术的应用范围,全面实现信息化平台与益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蔬菜标准园的联网对接。着力培育休闲观光农业品牌,加快推进鹤浚快速通道都市生态农业带、建业绿色基地现代农业综合体等项目。依托产业基础较好的重点镇和中心村,规划建设一批乡村特色经济园区,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物流及休闲观光农业等,带动规模化、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畜牧局、旅游局、发改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及各产业集聚区管委

  五、推进新型城镇化,统筹城乡发展

  (十六)争取试点示范。紧盯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政策动向,委托专业部门高标准编制全市方案,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积极推动申报工作。加快重点镇总体规划调整,推动王庄、石林等完善建设方案、申报建制镇示范试点。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改委、城乡规划管理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及各产业集聚区管委

  (十七)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动城市总体规划调整上报工作,组织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地下管线综合规划、高速高铁以东片区城市设计等。完善智慧鹤壁基础支撑平台和智慧应用系统,提升精细化规范化数字化法制化管理和公共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县、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提高村庄规划覆盖率。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及各产业集聚区管委

  (十八)落实完善新型城镇化政策措施。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体系,探索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维护好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落实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城镇常住人口全部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加快构建完善城乡一体化示范市指标体系、示范体系、工作体系,重点推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展人口集中促进机制、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运行机制、现代农业发展动力机制等改革探索,加快6个城乡一体化示范镇建设。

  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局、发改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及各产业集聚区管委

  (十九)加快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推进海绵城市项目开工建设,加快大海线改扩建、鹤浚快速通道等项目建设,力争快速通道拓宽改建工程可行性报告获省批复。推进钜桥南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开展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持续扩大老城区供热覆盖面积,加快推进高铁客运枢纽站二期、鹤翔客运站等项目,建成投用鹤淇电厂配套供热管网。加快鹤壁500千伏变电站建设,推进浚县东220千伏变电站等项目。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及各产业集聚区管委

  六、持续深化改革,激发发展活力

  (二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动态调整部门及相关中介、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目录清单。完善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改进政府服务方式,提升行政审批标准化水平,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功能。深化产业集聚区体制机制创新,争取出台全市产业集聚区区镇套合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编办、发改委、工商局

  (二十一)深化价格改革。贯彻落实好国家、省推进价格机制改革政策措施,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价格改革,进一步规范定价程序、完善管理办法,加强市场价格监测监管。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十二)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制定全面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探索建立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制度。创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收益分配机制,进一步释放民间投资潜力。建立健全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优化整合全市投融资平台,提高投融资能力。健全投资审批权下放后的管理规则、业务流程、监督措施,将产业集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审批事项纳入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责任单位: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银监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改委

  (二十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加大预算统筹力度,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完善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积极做好“营改增”扩围、消费税和资源税费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综合改革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二十四)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启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研究制定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实施方案,加快建设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网络平台。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及各产业集聚区管委

  七、提升生态成效,建设美丽鹤壁

  (二十五)实施生态提升工程。深入实施蓝天、碧水、乡村清洁工程,做好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控制、扬尘综合治理等大气污染集中治理工作,抓好淇河、汤河、卫河等城市河流整治提升。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完善提升“三廊三带三区”绿化工程,进一步提升公园广场、街头绿地、道路、河道等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快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改委、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及各产业集聚区管委

  (二十六)加快循环发展。完善循环经济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体系,加快推进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等项目。研究制定农业废弃物绿色高效循环利用建设实施方案,推进秸秆全量化利用工程。以国立光电等企业为重点,培育壮大节能环保龙头企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农业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及各产业集聚区管委

  (二十七)强力推进节能降耗。制定实施2016年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和循环经济示范市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节点和相关措施。加快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建设,积极做好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市迎检工作。推进全市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加强重点企业节能管理。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质监局、环保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及各产业集聚区管委

  八、切实改善民生,持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二十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开展“春风行动”等就业专项服务活动,保障有市场有订单企业的用工需求。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推动社会保障由制度全覆盖向法定人员全覆盖,扎实做好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和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全省统一前期准备工作,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健全落实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制度,关爱好农村“三留守”人员。

  责任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妇联、民政局、发改委、商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及各产业集聚区管委

  (二十九)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强力推进第二个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大力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深入实施职业教育攻坚工程,提升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抓好三甲医院创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村卫生室等建设,加快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筹办好第二届樱花节,实施常态化文艺演出、公共文化进基层等文化惠民工程,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改委、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及各产业集聚区管委

  (三十)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完善扶贫攻坚工作机制,研究制定《鹤壁市“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鹤壁市产业扶贫基地创建实施方案》。精准识别扶贫对象,扎实做好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信息采集工作;科学划分脱贫类型,逐村逐户分析致贫原因,找准脱贫门路,制定帮扶措施,确保帮扶效果;统筹整合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部门资金,因地制宜实施差别式扶贫。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扶贫办)、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及各产业集聚区管委

  九、完善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感、使命感,主动作为、勇于担当,落实完善经济运行监测预警、重大事项领导分包等机制,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建立工作台账,全力抓好工作落实,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有序完成各项任务。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完善重大事项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联合会商,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工作局面。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做到条块无缝衔接、务求工作实效。

  三要严格督查问效。把做好一季度经济工作与推进重点产业发展等协同推进,对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挂号督办、限期整改,对县区和市有关部门的服务效率和质量、工作作风等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