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2018年度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标 题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2018年度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F1000-0201-2018-2168582 发文字号 鹤政办〔2018〕12号
发布日期 2018-05-02 成文日期 2018-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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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2018年度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政办〔2018〕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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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鹤壁市2018年度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4月24日

  
鹤壁市2018年度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意见》(豫发〔2016〕39号)和《中共鹤壁市委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鹤发〔2017〕9号)要求,全面落实省、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有关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各项工作,结合《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8年度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百城提质〔2018〕1号)、《中共鹤壁市委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鹤发〔2018〕6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产城融合、科学发展、改革创新,与建设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老城区改造提升、推进“三块地”利用综合改革相结合,与文明城市创建、“城市双修”以及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建设统筹结合,深入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着力完善城市功能,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文明城市,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围绕加快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重点做好老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背街小巷和老旧小区提升改造、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大力开展公厕革命、城市“四治”等工作,实施一大批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的民生工程,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等“城市病”,解决好老百姓“出行难、停车难、入厕难、就医难、入学难”等实际问题,使老城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服务业“两区”提质扩容增效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特色产业加快集聚,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不断提高,力争服务业“两区”增加值增长15%以上,实现城市规划提标、建设提质、管理提优、产业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规划体系,深化城市设计。以全面改善提升老城区人居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开展“城市双修”为抓手,以老旧小区和背街小巷整治提升为重点,编制完成城市生态修复专项规划、旧城区改造提升规划和旧城区城市设计。市级和淇县应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城市总体设计、各类专项规划的修编完善,12月底前完成重点区域的城市设计。浚县应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总体规划的修编,加快开展城市总体设计和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

  (二)解决突出短板,科学谋划项目。严格依据规划,本着补短板、强功能、增效能、提品质的原则,按照硬件与软件相统一、新区与老区相统一、地上与地下相统一、宜居与宜业相统一的要求,围绕2018年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主要工作目标,科学谋划一批民生项目。2018年4月底前,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百城办)要按照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方针和原则,组织做好各县区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项目谋划及审查,各县区将通过审查的项目信息准确、完整地录入“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省级项目库动态管理,根据入库项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更新有关资料,有效掌握项目运作情况,为项目实施提供准确依据。根据上报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及时充实新的项目,保证库内项目资源满足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的需要。各县区、成员单位要在2018年11底前做好2019年度的项目谋划工作。(牵头单位:市百城办,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配合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三)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增强综合承载能力

  1.改善城市道路环境,提高交通出行效率。优化城区路网结构,加强城市道路与干线公路的有效衔接,加快实施“断头路”“卡脖路”打通工程,淇县要打通70%的“断头路”“卡脖路”,市各城区、浚县要打通50%的“断头路”“卡脖路”。(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大力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市城区及两县均要基本实现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全覆盖,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分别达到25%、20%以上,绿色出行分担率达到85%以上;加快推进新老城区快速通道改造建设,按计划、标准、质量要求完成建设,增强新老城区交通通畅能力。(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城乡规划管理局)加强慢行道建设,有条件的道路实行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分离。加快道路交叉口渠化整治和停车场建设,要有效解决城市公共停车位问题,市城区百辆汽车公共停车泊位不低于13个,全市新增公共停车泊位数不低于2000个,市主城区城市主干道交叉口要100%渠化,山城区、鹤山区具备条件的城市主干道要全部完成渠化改造工作;淇县、浚县新建道路、改扩建道路交叉口全部渠化,完成30%以上主干道的路口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结合城市道路新建、改造及路口整治工作,开工建设20公里地下综合管廊,其中淇滨区9公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5.5公里、开发区5.5公里,浚县、淇县、山城区、鹤山区要因地制宜建设综合管廊。(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各县区结合“达标街道”建设,积极实施缆线入地工程,2018年底前完成60%以上主次干道和40%背街小巷弱电入地,实施改造的背街小巷全部实现缆线入地,有条件的县区同步开展强电入地。(牵头单位: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鹤壁供电公司,移动、联通、电信、铁塔鹤壁分公司,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

  2.加快城市修补步伐,实现城市有机更新。按照“街面整洁、立面清爽、地下通畅、空气清新”的原则,做好老城区背街小巷和老旧小区的联动整治工作,大力推进环境净化、绿化亮化、立面整治和供暖供气、雨污水管网及强弱电规范管理等重点工作,高标准改造提升一批老旧街区和背街小巷。各县区要在2018年4月底前制定背街小巷和老旧小区的联动整治工作方案。2018年底前,全市完成50条以上背街小巷和5个以上示范街区的整改工作,淇滨区完成黄河路以南、南海路以北、兴鹤大街以西、107国道及淇水大道以东区域内的整改工作;山城区完成奔流街以南、红旗路以北、前进北路以西、山城路以东区域内的整改工作;鹤山区完成杨邑片区区域内的整改工作;浚县完成黎阳路以南、南环路以北、天宁路以西、卫河路以东区域内的整治工作;淇县完成泰山路以南、云梦大道以北、卫都路以西、107国道以东区域内的整改工作。制定老旧建筑维护加固措施,完成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分类处置。(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配合单位: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房管中心、民政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局、体育局、鹤壁供电公司,移动、联通、电信、铁塔鹤壁分公司)2018年底前,市主城区(淇滨区、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要完成淇滨大道、九州路、兴鹤大街、鹤煤大道等4条,山城区完成红旗街、奔流街、长丰路等3条,鹤山区完成中山路,淇县完成云梦大道、淇河路等2条,浚县完成黎阳路、黄河路等2条主干道沿线标识景观的规划建设和绿化美化亮化工作,完成广告牌匾、街道立面改造等综合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

  大力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工作,深入挖掘老旧街区文化价值,以修旧如旧、修古复古为原则实施修复,打造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传承优秀文化,延续历史文脉。2018年6月底前,各县区要完成本地所有历史建筑的公布确定、挂牌和建档工作,积极探索历史建筑的合理利用工作,采取区别于文物建筑的保护方式,在保持历史建筑的外观、风貌等特征基础上,合理利用,丰富业态,活化功能,实现保护与利用的统一。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利用。2018年底前,浚县要完成古城北街、南街,淇县完成中山街,山城区完成尚书街,鹤山区完成鹤源古街等历史文化精品特色街区基础设施及墙立面改造建设。(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浚县、淇县、山城区、鹤山区政府)

  3.深化城市生态修复,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河堤生态修复、城市防洪排涝、水体联通等项目建设,形成生态型循环水系。按照因地制宜、适宜适度原则,稳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淇滨区、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要全面完成海绵城市建设任务,新建项目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山城区、鹤山区要结合旧城改造、积水点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和新建项目,全面实施海绵化改造,面积要达到建成区的10%以上,浚县、淇县要完成建成区4%海绵城市建设任务,新建项目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三年行动,加快实施内涝积水点整治,2018年底消除80%以上的易涝点。积极创建绿色城市、绿色社区、绿色机关、绿色校园,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进建筑节能。对被破坏的山体水体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加强园林绿化建设,积极创建园林城镇、园林单位(小区)、绿化达标公园(广场、道路),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标准完善街头游园和社区公园建设。按照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9%、绿地率达到35.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5平方米的标准,新建、改建城市绿道10公里以上,建成5个以上立体绿化项目、总面积不小于1万平方米,浚县、淇县力争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提高生态环境质量。2018年6月底前,各县区要制定完善生态修复方案。(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

  4.大力实施厕所革命,提升环卫保洁水平。按照沿主要街道服务半径不大于300米、一般道路服务半径不大于500米、滨河公园服务半径不大于800米的要求,加快城市公厕建设。公厕选址困难的区域应利用沿街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或商业用房改建公厕或在城市绿化带内选址建设公厕。全市建成区新建公厕70座。城市车站、公园、广场、商业区、风景名胜区域的公厕,要按照Ι类标准进行改造,沿城市主要干道的公厕要基本达到Ⅱ类标准,其他一律不低于Ⅲ类标准,2018年全市要完成30%的公厕改造。加快推进垃圾收运项目建设,推进垃圾焚烧发电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特别是要加快建设餐厨废弃物处置中心,推进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巩固提升道路扬尘治理效果。(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配合单位: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爱卫办、食品药品监管局、旅游局)

  5.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开展节水城市创建。加强水源地保护,加快推进南水北调向老城区引水工程,加快实施老旧水厂改造,实现供水水质全面达标;加强供水管网监管,强化二次供水管理,有效防控饮用水污染;推进南水北调调蓄工程,加强安全应急管理,落实供水安全监管职责,切实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优化供水服务,规范水质信息公开,提升供水行业服务水平。2018年底前研究出台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加强二次供水监管;所有县区完成不达标水厂改造工作。开展水质提升工程,在公园、车站、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周边,市区设置不少于70个直饮水点,浚县、淇县分别设置不少于15个直饮水点。加快推动节水工作,深入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按规划关闭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2018年底达到省级节水型城市目标;加快实施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城市公共管网漏损率低于11%,城市、县城公共供水普及率分别达到95%以上、85%以上。鼓励开展污水再生资源化利用,加快再生水配套管网建设,2018年底市城市、县城再生水利用率分别不低于25%、10%。健全节水制度,普及节水器具设施,完善水资源利用循环,积极开展节水型小区、单位、校区创建,全面落实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任务。(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配合单位:市创建河南省节水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6.完善热力燃气设施,强化民生服务效能。进一步加大城市供热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扩大城市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城市新建小区、单位和完成改造的城中村、棚户区,要同步配套集中供热管网及设施。积极向城边村、城郊村延伸,让更多居民享受到集中供热。要以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大力发展热电联产和其他清洁能源的集中供热方式,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供热水平,2018年底全市新增集中供热面积521万平方米。要统筹完善燃气管网和储配设施,推进高压管道、高压球罐、液化天然气储气站等多种储气调峰设施建设,提升城镇燃气调峰、应急、储备能力,努力保障城镇居民正常供气。(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鹤壁供电公司)

  7.完善宽带网络设施,提升信息服务能力。强化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持续优化光纤宽带网络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4G)网络覆盖,加快推进窄带物联网(NB-IoT)部署应用。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住宅区宽带网络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持续提升新建住宅项目光纤到户设施备案率,进一步规范住宅区宽带接入服务。严格执行《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16),推进商业楼宇等建筑的光纤网络建设。深入开展千兆示范区建设,大幅提高城乡家庭用户宽带接入能力。(牵头单位: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配合单位:铁塔、移动、联通、电信鹤壁分公司)

  (四)保障公共服务,提升城市功能

  1.强化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教育教学条件。全面加快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增加优质教育供给总量。按照初中服务半径不宜超过1000米、小学服务半径不宜超过500米的标准,与服务人口规模相适应,扩大城区义务教育资源,着力解决“大班额”问题,完成扩充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规划项目,2018年底续建、新建12所义务教育学校。根据学龄前儿童就近就地入园需求,做好新建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工作,2018年底完成5所幼儿园建设任务。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发展民办教育,满足基础教育需求,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配合单位: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2.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居民健康保障水平。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快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以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为目标,按照“填平补齐原则”,优先发展县办医院。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快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2018年全市打造1—2个结核病示范门诊,建成1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以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急救等为重点,不断提升公共卫生保障水平,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改造提升现有综合性医院和中医类医院。居民社区应设置社区门诊,满足群众就近就医看病需求。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加大养老服务供给,积极发展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市区要打造4个以上医养结合养老机构,配套完善10个以上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浚县、淇县要分别打造2个以上医养结合养老机构,配套完善5个以上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

  3.统筹推进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满足公众身心发展需求。进一步改善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设施条件,推进街道、社区、乡村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形成布局合理、梯次清晰的文化设施网络,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确保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常态化、有效化。2018年底要完成390个街道、社区、乡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任务。按照《河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要求,加快推进市、县级全民健身基础设施(两场三馆)建设。构建城市15分钟健身圈,不断完善三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体系,新建居住区符合国家规定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推动城区大型体育场馆、专业比赛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公众开放,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围绕生态功能区、公共绿地、城市公园等公共休闲场所,规划建设较大规模的自行车骑行道、健身步道,不断满足广大群众健身需求。(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管理局)

  4.落实社区公共服务各项制度,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全面落实《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将物业管理纳入城乡治理体系,新建小区水电气暖专业经营设施全部移交专业单位管理服务,老旧小区依托城市更新或改造对水电气暖专业经营设施进行改造后移交。新建小区、新建城中村改造安置区、新型农村社区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国有企业家属区物业管理分离移交达到100%。全市要成功创建1个以上省级物业服务(居住物业)示范项目,各县区要成功创建2个以上市级物业服务(居住物业)示范项目;住宅小区业主大会成立比例达到40%,在3个以上住宅小区开展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市房管中心、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鹤壁供电公司)

  5.持续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民生服务水平。持续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确保2018年规范化建设县级完成率80%以上。进一步健全以就业、社保等为重点的公共服务体系,主动运用信息化手段统领各项业务,加快推进“互联网 人社”建设。(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

  (五)强化产城融合,提升城市服务功能

  1.推进商务中心区生产服务能力升级。全市商务中心区围绕主导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金融保险、地方投融资平台、本地企业总部等集中布局,突出发展企业管理、咨询策划、研发创意、法律会计、经纪代理等专业商务服务,加快培育商务服务业集群,增强区域综合服务功能。推动商务中心区积极发展满足产业集聚区创新提升发展需要的研发、设计、检测、投融资、人力资源等服务,建设电子商务、技术转移、技术推广等公共服务平台,形成与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配套联动、专业服务功能突出的商务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有关县区政府、管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

  2.推进特色商业区生活服务能力升级。支持商业基础较好的特色商业区,加快商业综合体建设和精品商业街培育,强化业态模式创新、线上线下联动、时尚元素融入、体验价值创造,建设成为全省商业创新策源地。推进历史文化、休闲旅游、绿色生态等资源丰富的特色商业区,强化整体开发、科学布局和历史古迹保护利用,强化商旅文创深度融合、营利性与公益性项目联动,打造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城市名片。结合城市空间布局优化,有序引导中心城区工矿企业、批发市场迁置集聚,推动工矿企业向产业集聚区聚集,推动批发市场向产业链上游的设计研发、个性定制、检验检测、资金结算和下游的集中采购、物流配送延伸,提升对整个产业链的要素资源整合能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有关县区政府、管委,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六)加快特色小镇培育,引领乡镇科学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和新发展理念,突出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塑造风貌、彰显特色的建设导向,坚持以乡镇现有产业为基础、政府引领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的发展方式,引导建设产业特色鲜明、风貌特点突出、服务功能和基础设施完善的绿色生态、美丽宜居特色小城镇。从2018年起,力争用3—5年时间,培育一批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休闲旅游、现代农业、商贸物流、现代制造、教育科技、传统文化、体育康养、创新创业、美丽宜居等特色小城镇,使其成为特色经济繁荣、服务功能完善、环境美丽宜居、体制机制创新、建筑风貌协调、具有示范意义的中原名镇(乡),以此影响带动全市乡村振兴和文明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旅游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四、城市管理

  (一)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改善城市交通环境。在全市组织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重点围绕“治乱疏堵”,推动治理交通拥堵、出行难、停车难等“城市病”,综合整治违规违法车辆上路行驶、违章占道等突出问题。加强对非机动车辆违规行驶、乱停乱放的管理,深入实施电动自行车、代步车等非目录车辆的整治。深化科技信息技术应用,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车流管控力度。要大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和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整治行动,全面提升机动车驾驶人及城市居民文明交通意识,不断提升城市道路交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2018年底前,市城区建设10条以上文明交通严管示范街,浚县、淇县分别建设3条以上文明交通严管示范街;市城区完成非目录管理代步车辆集中整治工作,浚县、淇县完成城区三轮车非法运营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配合单位:市文明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二)推进市容卫生整治,美化城市整体形象。强化环境卫生治理,不断创新环卫保洁模式,集中解决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各类市场、城中村等重点部位积存垃圾、卫生死角等突出问题。强化市容市貌治理,加大沿街“四乱”整治力度,推进违规违章私搭乱建的拆除,实施临街立面提档升级,扮靓重点街道,树立城市文明形象。强化占道经营治理,实施“退路进店”,加快建设、转移、重组、提升一批专业市场,对我市农贸市场进行改造提升,鼓励建设大型农产品物流市场,切实解决城区“脏乱差”问题,全面营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2018年底前完成城区沿街违法建筑、构筑物的拆除工作和建成区57.46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任务,主次干道完成占道经营和户外广告集中整治任务,市城区完成达标街区10个以上,浚县、淇县分别完成达标街区3个以上。(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爱卫办、文明办,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配合单位:市房管中心、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强力推进污染攻坚,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继续实施大气、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强化控煤、降尘、治污、管车力度。按照“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的要求,扎实开展城市清洁行动。进一步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力度,持续推进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及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厂处理效率。启动初期雨水设施规划建设,探索初期雨水污染治理。市城市建成区内全面消除水体黑臭现象,浚县、淇县基本完成城市黑臭水体的截污纳管、河道清淤、垃圾清理、排污口整治等工作,整治初见成效,全市县区要建成规范的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配合单位:市爱卫办)

  (四)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服务型政府。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打造便民服务通道,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促进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能,积极推行“减证便民”,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创新城市管理体制,加快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2018年底建设完成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二期工程,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向智慧化升级。(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

  五、推进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要建立健全由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多部门参与的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运行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职能。健全完善独立的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办公机构,做到办公人员、办公场所、办公经费三到位,保证统筹指挥系统有效运转,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及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要求,于2018年4月底前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量化目标,细化标准,建立台账,落实责任。

  (二)加强工作指导,提高工作成效。市级要加强对县区的工作指导,定期开展观摩和业务培训,创新思路,激发热情,提升各县区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能力。督促指导县区加快建立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组织机构和推进机制,按照重点任务要求,完善规划体系,积极推进相关工作。要加大对各县区专项规划的指导审查力度,加快专项规划编制速度,保证编制质量。市级要建立完善监管、考评、奖惩机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奖罚,不断提高百城建设工作效率,确保发挥最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创新融资模式,提升融资能力。要建立完善投融资体系,依法规范融资。利用好各类产业基金,充分发挥省级各类基金作用,鼓励各县区设立子基金。创新和完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推动地方融资平台转型改制进行市场化融资,有效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信贷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积极争取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更好地服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创造良好融资环境,提高社会资本的积极性。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项目建设基金、土地出让收益等资金向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项目倾斜。各县区要认真研究中央政策,积极探索投融资新路径,2018年4月底前编制完成资金综合平衡方案,按照经营城市的理念,盘活资源,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实现投入和还款来源的平衡,形成投融资良性循环。

  (四)加强督导考核,强化责任落实。围绕目标任务,加强督促检查,严格工作考核,强化责任落实。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观摩,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开展考核考评,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开展情况每半年考核一次并进行通报,年终进行综合考评,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作为评定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等次的重要参考。建立奖惩机制,对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中成绩突出的县区、有关单位及个人,各级政府要积极进行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敢担当,推诿扯皮,不能积极完成承担任务的县区和成员单位,对其主要负责人约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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