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8年度完成责任目标先进单位和完成责任目标单位的决定

标 题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8年度完成责任目标先进单位和完成责任目标单位的决定
索引号 F0001-0201-2019-3026998 发文字号 鹤政〔2019〕2号
发布日期 2019-02-21 00:00:00 成文日期 2019-01-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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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8年度完成责任目标先进单位和完成责任目标单位的决定 鹤政〔2019〕2号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2-21 00:00:00 字体大小: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8年,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圆满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为表彰先进、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更好地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经研究,决定对淇县政府、市发改委等25个完成责任目标先进单位和淇滨区政府、市司法局等43个完成责任目标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标杆,深入贯彻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确定的“1155”总体发展思路,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道路,为率先实现小康,建设高质量富美鹤城,奋力在中原更加出彩中走在前出重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8年度完成责任目标先进单位和完成责任目标单位名单

  2019年1月10日

  
附  件

2018年度完成责任目标先进单位和完成责任目标单位名单

  一、2018年度完成责任目标先进单位(25个)

  浚县政府、淇县政府、鹤山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商务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监局、扶贫办、税务局、残联、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

  二、2018年度完成责任目标单位(43个)

  淇滨区政府、山城区政府、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市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委员会、民政局、司法局、环保局、城乡规划管理局、水利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质监局、审计局、体育局、统计局、旅游局、粮食局、人防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档案局、信访局、事管局、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农机局、房产管理中心、供销社、盘石头水库建管局(市移民办)、农科院、史志办、盐业局、市政府口岸办、职业技术学院、国营浚县农场、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银监局、气象局、烟草局、鹤壁供电公司、建行鹤壁分行、中国银行鹤壁分行、邮储银行鹤壁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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