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鹤壁市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城市发展要求,巩固我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建设成果,提升循环经济发展层次,现将《2019年鹤壁市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4月2 3 日     2019年鹤壁市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工作要点   为 提升 我市生态文明水平, 持续推进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 合示范市和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创建城市各项建设工作 , 制定本要点。 一、 总体要求 持续巩固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和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成果, 大力推进 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和 循环经济项目 建设,争取全年新建示范项目25个以上,完成投资10亿元以上。 加快 推进静脉产业园建设和园区循环化改造, 完善循环型体系 建设 , 全过程、全方位推进节能减排。 全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 、 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 完成省定目标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 96 % 以上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97 % 以上 ,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94%以上,为建设高质量富美鹤城作出积极贡献。 二 、重点工作 持续推进节能减排示范工程 和循环经济 薄弱环节 项目建设,打造亮点工程,提升循环经济发展层次和水平。 (一)持续 推进节能 减排示范工程 1 . 产业园区改造提升工程 。支持产业集聚区的 水泥、火电、化工 等重点能耗企业进行 清洁生产改造, 加强重点用能单位 节能管理, 提升企业能源利用效率,严格落实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推进 能源管理体系 建设,为全市节能减排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撑。对全市重点耗能排污企业编制清洁生产方案,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 2. 蓝天碧水工程。 完善城市污水收水管网,改造提升城市雨污分流系统, 改善出境河流断面水质。重点实施两县建成区雨污管网建设项目,计划建设雨水管网5公里,污水管网3公里。 加大 乡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重点实施浚县 、 淇滨区、 石林镇 、 鹤壁集镇 等 4个 人居环境治理提升 项目 , 推动乡村振兴战略。 3. 绿色建筑行动工程 。 在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中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开展 绿色低碳公共机构创建行动 , 推进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 垃圾处理等工程。 重点实施市公共建筑及政府部门办公 楼节能改造项目 、山城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综合治理、党政机关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蔡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项目,提升垃圾分类回收处理能力。开工建设金山污水处理厂、蔡庄垃圾厂污泥处置、淇县污泥碳化工程项目,实现污泥减量化资源化利用。 4 . 绿色低碳交通工程 。 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大对公共交通的投入力度,支持购买清洁能源公交车。增加公交车站点数量和密度,优化公交线路的设计,增加公交出行比重; 完善车用天然气加气站 和充电站 网络 , 完善公共自行车系统, 沿淇河建设公共自行车站点, 改善我市交通能源结构, 鼓励市民绿色出行 。 5 . 可再生能源利用关键补链工程。 对风电、光电、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产业的补链环节进行完善,支持推广应用新能源和微电网技术。 6 . 推进示范期项目完工验收清算 。 三年来我市共实施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项目153个,完工项目133个(清算项目61个),在建项目20个。扎实做好在建项目推进,完工项目清算工作,力争2019年年底示范期项目完工率达到90%,完工项目清算率达到70%以上,严重滞后项目资金收回统筹(2015年示范项目2019年6月底前清算,2016年示范项目2019年12月底前清算),年度目标超额完成的县区,实施项目支持奖励。引导县区合理使用节能减排结余和奖励资金,重点支持水、气、土壤污染防治、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改造、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和农村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建设,2019年底前新支持的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切实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环境治理工作。 ( 二 ) 提升循环经济发展水平 以园区循环化改造为载体,以项目建设为抓手 , 进一步完善 循环 产业 链条 , 促进 产业循环 融合 发展;推动静脉产业园建设,壮大循环经济规模,提升发展层次 。 1.推动产业循环 融合 发展。以清洁能源与新材料产业为重点 ,推进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等不同行业间开展链接共生,实现原料互供、资源共享,建立跨行业的循环经济产业链。以浚县、淇县为重点推动工农产业融合发展,优化农业种植、养殖结构 , 推进农产品加工废弃物综合利用,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 。以中鹤、永达、永昌为龙头 开展工农复合型农业示范工程建设。 2.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以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为重点,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努力实现园区废液、废渣、废水分级处理循环利用零排放。同时,加快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鹤壁丰鹤发电公司对宝山集聚区集中供热、姬家山产业园“智慧园区”、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高园区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废弃物处理水平。 3.推进静脉产业园建设。以静脉产业园建设为切入点,逐步推进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立生活系统和生产系统循环链接共生体系,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加快蔡庄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垃圾焚烧发电、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城市污泥处理和再生资源利用深加工项目建设,提高垃圾和污泥的处理水平,加快静脉产业园建设。 4. 完善循环经济社会体系 。 结合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建设,完善 城镇基础设施 和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探索 建立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 推进 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 ,政府机构带头启动垃圾分类回收试点工作 。倡导绿色消费, 鼓励和引导公民合理消费,使用节能、节水、节材和 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及再生产品,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和排放。 完善政府采购目录,将再生资源制成品、节能环保产品和设备等全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优先采购。 (三) 完善 落实 节能减排 和循环经济 的政策 制度 1.落实政策。 严格落实 差别 化 电价 、差别化水价政策,落实 完善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政策, 探索 将污泥处理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 ;落实相关的 财税优惠 激励 政策和土地优惠政策。 2.资金引导。 针对 基础设施 和 公共服务 项目 , 探索 运用政府购买服务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 模式 ,引导社会资金进入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领域。 3.强化管理。 组织开展节能 环境 监察执法,加大对违法用能、 排污 单位的查处力度 。 研究 制定 能源消费总量 控制办法和措施, 推进节能低碳监督管理信息化,建立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预测预警制度,定期发布任务进展情况晴雨表 ,适时启动高耗能行业限产, 加大排污许可证管理力度 。 三 、保障措施 (一)加强督导协调。 继续发挥领导小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办公室加强工作 督导 ,灵活运用短信、微信、现场督导等方式,对项目进展慢、配套资金不到位情况进行通报,确保新开工项目加快建设,在建项目早日完工,完工项目尽快验收清算,尽早投产见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要点明确的目标任务,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全力推进。 (三)做好舆论宣传。 充分发挥市级主要媒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相关政策,报道 工作进展 情况 , 树立典型,推广经验 , 增强全社会低碳、绿色、循环发展的 意识和 理念。   附件: 鹤壁市2019年度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  件   鹤壁市2019年度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工作 任务分解表  
序号 年度目标任务及重点工作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1 建立循环经济指标统计体系,测算主要资源产出率、能源产出率等 循环经济 指标。 市统计局 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 ,开发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
2 继续组织落实省千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利用数据在线采集和实时监控工作。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 、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3 培育节能环保产业,引导企业生产再制造产品。 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各县区
4 推动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煤矸石、粉煤灰、废旧轮胎、橡胶等废弃物综合利用,提升循环化水平。 市发改委 浚县、山城区、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
5 推动静脉产业园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垃圾焚烧发电、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城市污泥处理项目建设,壮大循环经济发展规模。 市城市 管理局 市发改委、市住建局
6 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 市生态 环境局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区
7 实施乡村振兴工程,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4%以上。 市农业 农村局 各县区
8 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生物防虫、物理防虫等新技术,发展绿色高效农业。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力度,争取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 市农业 农村局 各县区
9 落实《 鹤壁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完善城镇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推行垃圾分类处理。开展政府机关垃圾分类回收试点。 市城市 管理局 市住建局、市机关事务局、各县区
10 落实《鹤壁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争取城市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率达到55%。 市城市 管理局 市住建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各县区
11 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设施,争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0%;完善城市排水系统,对老城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加大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 市城市 管理局 市住建局、环保局、发改委,各县区
12 落实完善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政策,探索将污泥处理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 市城市 管理局 各县区
13 全市新建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其中 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达到二星级标准 ; 城市新型墙体材料的建筑应用比例达到100%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发改委,各县区
14 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在电力、化工、水泥等重点行业中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引导重点行业降低产品单位能耗。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发改委,各县区
15 引导企业节水生产,非居民用水全面实行定额计划用水管理,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不超过46.1立方米。 市水利局 市工信局,各县区
16 加强农业节水措施,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93。 市水利局 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
17 加大节水宣传力度,开展节水宣传周活动。 市水利局 市城管局、 各县区
18 制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实施方案,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开展回收站点规范化工作,认定一批规范化回收站点。 市商务局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环保局,各县区
19 建立主要再生有色金属、废钢铁、废纸、废塑料橡胶、废电器电子产品等废旧商品回收统计制度。 市商务局 市供销社、物资集团,各县区
20 加大对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的财政支持力度,年度生态环保、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支出达到 2 亿元。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环保局、工信局、科技局,各县区
21 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统筹 建设全市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完善公共机构节能设施,做好公共机构节能、节水宣传工作。 市事管局 市水利局
22 完善交通设施,提高交通运输能源利用率,开展交通节能减排工作;加大绿色出行(步行、自行车、公交等)的宣传力度,绿色出行比例达到90%以上;继续实施营运客货车辆、城乡公交车辆“油改气”工程,推广节能汽车和新能源车辆,公共交通工具中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90%以上。 市交通 运输局 各县区
23 将循环经济理念融入企业运行的各环节,做好市级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鹤煤集团  
24 落实节能减排示范项目配套资金,按进度完成示范项目建设工作,新开工项目3个,示范期项目全部完工,完成清算27个(含已清算17个),新开工3个循环经济项目,以静脉产业园建设为载体,开展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城市污泥等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建设。 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机关事务局等相关市直部门  
25 落实节能减排示范项目配套资金,按进度完成示范项目建设工作,新开工项目3个,示范期项目全部完工,完成清算9个(含已清算2个),完成年度节能减排指标;新开工3个循环经济项目,组织循环经济试点示范企业按照规划推进;以中鹤集团为载体, 开展工农复合型示范工程建设 。 浚县  
26 落实节能减排示范项目配套资金,按进度完成示范项目建设工作,新开工项目4个,示范期项目全部完工,完成清算21个(含已清算12个),完成年度节能减排指标;新开工3个循环经济项目,组织循环经济试点示范企业按照规划推进;整合县域内畜牧养殖企业,实施养殖场规模化、标准化改造,提升畜牧循环经济园区发展水平。 淇县  
27 落实节能减排示范项目配套资金,按进度完成示范项目建设工作,新开工项目4个,示范期项目全部完工,完成清算14 个(含已清算7个),完成年度节能减排指标;新开工1个循环经济项目;把循环理念融入东区建设,按照绿色建筑星级标准,加快推进东部综合功能区建设开发,引进知名连锁商贸、物流企业。 淇滨区  
28 落实节能减排示范项目配套资金,按进度完成示范项目建设工作,新开工项目3个,示范期项目全部完工,完成清算10个(含已清算3个),完成年度节能减排指标;新开工2个循环经济项目,组织循环经济试点示范企业按照规划推进,推进石林园区循环化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 山城区  
29 落实节能减排示范项目配套资金,按进度完成示范项目建设工作,新开工项目2个,示范期项目全部完工,完成清算10个(含已清算6个),完成年度节能减排指标;新开工2个循环经济项目,推进化工园区循环化改造、智能监测平台建设和废物集中处置。 鹤山区  
30 落实节能减排示范项目配套资金,按进度完成示范项目建设工作,新开工项目2个,示范期项目全部完工,完成清算4个(含已清算3个),完成年度节能减排指标;新开工1个循环经济项目;着力打造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污水处理、垃圾分拣和处理、脱硫脱硝为重点的节能环保装备制造,推进金山环保产业园建设。 开发区  
31 落实节能减排示范项目配套资金,按进度完成示范项目建设工作,新开工项目3个,示范期项目全部完工,完成清算10个(含已清算7个),完成年度节能减排指标;新开工2个循环经济项目;组织循环经济试点示范企业按照规划推进;推进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循环化改造,完善煤电化材循环链条,打造全国重要的现代煤化工基地。 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  
32 落实节能减排示范项目配套资金,按进度完成示范项目建设工作,新开工项目3个,示范期项目全部完工,完成清算9个(含已清算4个),完成年度节能减排指标;新开工1个循环经济项目,把循环理念融入南部片区建设,按照绿色建筑星级标准,加快推进南部综合功能区建设和淇水湾商务区开发,引进知名连锁商贸、物流企业。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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